来源:三人行PPP结构设计研究院
作者:图图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规定,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对应的政府承担的不同义务,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内容。
股权投资支出是指当PPP项目公司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时,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责任。
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是指在项目运营期,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根据PPP项目付费模式的不同,政府承担的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也不同。在政府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全部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使用者付费模式下,政府不承担任何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风险承担支出责任是指由政府承担风险带来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财政或有支出责任的识别依据主要是根据PPP项目实施方案中对于风险分配机制的规定。按照PPP模式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对于风险承担责任的划分,通常政府承担法律、政策、规划变更、最低需求保障、不可抗力因素等风险,不同的风险会带来相应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如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等突发情况产生,政府也应承担相应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配套投入支出责任是指政府承诺将提供的项目配套工程等其他投入完成,通常包括土地征收和整理、建设部分项目配套设施、完成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的对接、相关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内容。在PPP项目实施方案中应当对具体的配套投入范围进行合理确定。
那么,不同类型的财政支出责任如何进行测算呢?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规定,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应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PPP中心综合考虑各类支出责任的特点、情景和发生概率等因素,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对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四类财政支持责任分别进行测算。
(1)股权投资支出
股权投资支出应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项目资本金要求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确定。计算公示应为:股权投资支出=项目资本金×政府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如政府出资包含土地等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2)运营补贴支出
运营补贴支出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利润水平合理确定,并按照不同的PPP项目付费模式分别进行测算。
对政府付费模式的PPP项目,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全部的直接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的数额,为社会资本方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计算公示应为:(3)风险承担支出
风险承担支出应综合考虑由政府承担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规划变更、最低需求、环境问题、汇率变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终止等待来的财政支出数额及各类风险出现的概率,通常可采用比例法、情景分析法及概率法进行测算。
比例法。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和概率难以进行准确测算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项目的全部建设成本和一定时期内的运营成本的一定比例来确定风险承担支出。
情景分析法。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可以进行测算、但出现概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针对影响风险的各类事件和变量进行“基本”、“不利”及“最坏”等情景假设,测算各类风险发生带来的政府支持数额。计算公示应为:
财政承担风险支出数额=基本情景下财政支出数额×基本情景出现的概率+不利情景下财政支出数额×不利情景出现的概率+最坏情景下财政支出数额×最坏情景出现的概率。
概率法。在各类风险支出数额和发生概率均可进行测算的情况下,可将所有可变风险参数作为变量,根据概率分布函数,计算各种风险发生带来的政府支出数额。
(4)配套投入支出
财政配套投入支出责任应综合考虑政府将提供的土地征收和整理、建设部分项目配套措施、完成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的对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其他配套投入总成本和社会资本方为此支付的费用。财政配套投入支出责任中的土地等实物投入或无形资产投入,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价值。对于应由社会资本方为此支付的费用,政府配套投入责任应扣减社会资本方支付费用部分。计算公式应为:财政配套投入支出数额=政府拟提供的其他投入总成本-社会资本方支付的费用。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财政支出责任测算公示中的年度折现率和合理利润率应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规定,年度折现率的合理确定原则上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发生的具体时间,并参照同期地方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
合理利润率原则上应以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不同情景下的特定因素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实际上是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基础。在实务中,还会遇到许多细节性的问题,也希望朋友们愿意通过微信后台和我们展开交流。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