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集团 PPP事业部 邓恺
一、政策背景及理论依据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以来,针对多年来我国存在地方政府债务过大、财政金融风险过高而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文件,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财政部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2014年9月以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和操作规则。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 0 1 4】2 1 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 0 1 4 】2 1 5号)等文件。从立法原义和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法律文件的解读文件中看出以出,竞争性磋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PPP项目采购量身订做的一种采购方式。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方式也成为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的主要方式,但磋商过程需分阶段进行,操作程序相对复杂,不同的项目磋商要点及具体的磋商程序也有所不同。本文选取我司近期操作完成,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项目--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例,对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流程及具体磋商环节进行阐述,使广大读者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竞争性磋商的全过程。
二、项目概况及基本需求
本项目作为财政部第二批PPP试点项目具有一定的典范性,同时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采取PPP方式运作具有一定的开拓性,而且该项目在当地属于首个落地的 PPP项目具有一定的带动性。本项目在某市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强基础、促应用、惠民生”的建设原则,采取“市-县-乡-村一体化”模式,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建成一朵云、一张网、一个中心、四大数据库、四大标准规范、六大业务应用,实现市域范围内各医疗业务系统、相关部门数据中心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采集、交换和共享,实现持续可及的健康服务、智慧高效的医疗服务、精细可视的医院管理、科学的卫生管理与辅助决策。
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主要打造基础建设工程、智慧健康工程、信息惠民工程。其中:基础建设工程由人口健康信息专网、数据中心、云平台、标准业务库、卫生信息标准与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智慧健康工程全面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药品管理信息化、区域协同信息化与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信息惠民工程的建设包括公众健康服务门户、预约诊疗服务、分级医疗与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体验。
三、项目运作方式与收益机制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即“项目投资、开发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移交”的运作方式,由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投资者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信息化项目设计、融资、开发;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人口健康信息化系统提供给市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部门使用,并负责日常的软硬件维护工作,政府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年度支付人口健康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将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
本项目将社会资本的第三方开发利用能力作为磋商竞争点,不同投资人依据其不同的开发能力,提出不同的第三方开发运营收入水平。通过竞争促使投资人挖掘第三方开发营运收入,达到弥补部分信息化系统建设成本的效果,降低政府每年购买服务的价格。
四、项目采购方式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采购、邀请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政府提出了信息化系统的服务结果与目标,但对于该系统的运行过程、运行方式、以及服务效率难以事先确定,因此不适合采取招标的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或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的原则为“价低者取胜”,容易产生恶性竞标风险,导致最终服务质量难以保障。而竞争性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不仅仅考虑投资人的价格,更加注重投资人的服务质量与综合实力,本项目需要投资人拥有信息化系统综合开发与运营实力,以保障系统开发质量与运行效果。因此,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本项目的采购流程及要点
根据采购方式的描述,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采购环节中需要注意以下关键点:
1、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2、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3、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5、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六、本项目的磋商程序及要点
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磋商报价函三部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投资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资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磋商: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标部分进行磋商,主要从总体设计方案、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设计、关键技术、建设实施方案、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等内容进行磋商。综合各投资人技术方案的优点,形成本项目的最终技术要求,并将最终技术要求涉及的主要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点。
2、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形成的竞争性磋商点与投资人分别进行现场磋商与答辩,并结合投资人所报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3、投资人根据最终技术要求以及竞争性磋商的情况,再次提交投标报价函,按照要求密封并提交磋商小组。
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资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投资人的磋商保证金。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资人后,由磋商小组对投资人原提交的商务标部分与重新提交的投标报价函进行拆封。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资人的商务标与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连同技术标的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出投资人的最终得分。
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资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资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本项目磋商结果及经验总结
本项目经过资格预审,共有八家企业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此八家企业均为内地或港股上市公司,属于该行业内排名靠前的优质企业,经过三天两晚封闭式磋商,项目的基本需求得到了优化与提高,各类方案中的优点得以集中,形成了本项目的最终需求。通过综合评分法由一家从事医疗健康运营的公司中选,政府购买服务费中标价格仅为预算控制价的10%,其主要的盈利点在于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开发应用服务与产业链的价值挖掘,通过运营收入的开发大幅抵减政府购买服务费用,使项目实施机构幅节省了政府运营开支。
本项目采取PPP方式运作,通过引入运营能力突出的社会资本方,拓展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运营空间,提高了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本项目在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过程中,如下方面值得借鉴与关注:
1、申报国家试点项目,达到示范项目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关注
2、通过资格预审公告,邀请实力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充分竞争
3、采取磋商方式采购,集合各家方案优点,提升项目方案价值
4、关注项目运营能力,促进平台应用创收,减少政府付费总额
政府实施股东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众利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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