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举行的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签约大会上,自治区PPP工作中心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总行商议,共同设立第一批自治区PPP 政府引导资金。自治区出资100亿元,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各出资450亿元,基金规模1000亿元,同时签署了成立基金协议。
PPP政府引导基金由自治区与相关金融机构按1:9的比例建立,由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运作管理。
据悉,自项目签约大会结束后,新疆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可根据推进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于方案设计科学、投资收益测算准确、收益回报和支付方式明确的项目,可申请使用PPP政府引导基金。
自治区将通过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对项目投资人已经确定、资金暂时不能到位的,也可通过垫资方式投入,待投资人资金到位后,基金再退出。
同时,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推进PPP项目过程中,在投资方案设计、投资人收益、资源对价、项目收益、收费价格的调整以及本地州市、本部门人才培训等方面,需要提供人才支持的,可向自治区PPP工作中心提出申请,自治区PPP工作中心将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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