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海绵城市”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正逐渐为社会各界所熟悉和关注,更被专家学者们视为新形势下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的经济新增长点。但也应注意的是,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将城乡作为一个有生命的整体来看待,要求对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系统、建筑小区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与管理。而其所需要的庞大资金,更是对融资渠道、方式,以及投资体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海绵城市是破解城市内涝的“利器”
近年来,在一些繁华的大城市中,“一下雨就看海”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化“景观”。某种程度上,这种内涝滞水的“老大难”问题困扰着城市管理者。由此,海绵城市的概念也应运而生。
所谓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的雨洪管理概念,就是通过一系列城市设施的建设与合理规划,让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 “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则称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具体来看,海绵城市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对此,国务院参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形象地总结为:“我们的城市能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而在缺水时则能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的发展在我国正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今年以来,国家更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像4月2日,我国确立了首批16个城市为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重点投向这些城市;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是“稳增长”的着重“发力点”
在专家学者们的眼中,海绵城市除了是破解城市内涝的“利器”,更对于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像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年会”上,就分析指出,海绵城市建设是顺应当前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大背景,符合当前国际城市发展的共同趋势,同时也给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
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委会会长贾康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稳增长将更多地与调结构和促改革相结合,而包括未来城市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是稳增长的着重发力点。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会长、天津大通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占通则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海绵城市建设一方面成为解决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市内涝、水资源稀缺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由其带来的排水防涝设施、城镇污水管网、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污水再生利用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有望拉动超过2万亿元的投资,成为中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新引擎。“因此,个人认为,其必将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投资和建设方向。”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PPP的助力
在专家们看来,海绵城市的概念很好,但是推广起来却难度很大——打造一座座“会呼吸”的海绵城市,不仅需要理念的更新,还需资金的配套以及投融资方式的转变。
据了解,目前,我国99%的城市还都是雨水快排模式,远达不到海绵城市的标准。建设海绵城市将对现有的地下管网进行大规模改造,而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沥青渗水以及公路地面渗水等功能,需要使用特别的水泥和砖面、渗水的沥青等,均涉及到巨额的投资资金。
来自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每平方公里约为1亿~1.5亿元。而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陆玲玲也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静态预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对应1.4万亿元投资,2030年则对应5.7万亿元投资。
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燎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是海绵城市“落地”的三大支柱。组织保障是解决动员和管控体系问题,是“车架”;技术保障是解决治理的技术方法论问题,是“发动机”;而资金保障则是解决能源供应问题,是燃料。没有了资金保障这一“燃料”,“车架”和“发动机”将停止运转。“为此,个人认为,应探索多源头来筹集资金,包括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参与以及资金资本市场来融资等。”
李占通也表示,增加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民间资本投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对城市经济、人民生活的服务能力,应成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仇保兴则旗帜鲜明地表示,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应大力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会让包括海绵城市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在海绵城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鼓励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而政府可通过竞争性磋商等市场机制选择最佳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对象。
张燎也认为,“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尤其有必要性。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可将海绵城市的排水管道整修、河湖沟渠雨水设施建设、生态恢复和修复以及后期运营服务适当组合打包为PPP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吸引投资运营商参与海绵城市的建设。”
王钦敏则指出,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对民营企业更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年会”上,李占通还透露,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已经联合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共同发起了“中国海绵城市产业联盟”,旨在为会员和行业企业搭建一个涵盖政、银、产、学、研、用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而在该联盟的框架下,还成立了专门的“海绵城市产业投资基金”,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促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落地和产业化发展。目前,该联盟已汇聚了包括广西、河南、福建、贵州、湖南等地近百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括高速公路和机场建设、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此外,该联盟还成立了一个汇集城市建设、产业规划、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专家组成的创新研究机构,进行城市规划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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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
——完善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摘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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