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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决策经验分享

发布日期:2017-07-05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编辑:邵慧平

[摘要]

  大多数PPP项目都是复杂的,作为决策者,如何简化复杂性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决策,这是目前很多领导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在现实中也存在很多的困扰。在“轨道交通PPP模式2.0”中,我介绍了“分段——降维——迭代”的荣邦瑞明方法来简化复杂PPP问题,一些读者给我提了一些建议,认为这个方法有点偏重于操作技术层面,希望我再从决策者的角度说明一下。

  回顾自己多年与决策者打交道的经验,我试着梳理一下简化问题的关键。一个机构的决策至少分为两个层次,决策支持层面和决策层面。基层工作人员是决策支持层面的,可以用我所讲的“降维”方法来简化问题并进行辅助决策。作为一个项目的最高决策者,也就是对于一个城市的领导者或企业的决策者,决策的时候需要对决策事项有个整体把握,他们就不应该再降维了,要从整体上认清事物,是不降反升,应该是升维的。这使得我想起了迷宫问题,在二维的迷宫里行走的人是看不清前面道路的,路径选择是复杂的,但是站到高处,以三维的视角看待迷宫,再复杂的迷宫也是简单的。众所周知,经济系统是镶嵌在社会系统里的,只有超越经济系统这个维度,进入社会系统或文化系统的维度来把握经济问题,经济系统的问题也许就不复杂了,复杂的问题也就能够容易把握了。

  已故德国社会学大师尼克拉斯?卢曼写过一本小书《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这本书虽写的有点复杂难懂,但是以信任为突破口,通过信任降低了复杂性问题的维度已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如果我们跳出合同体系,站在“信任”这个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来看待复杂PPP协议及其实施中的问题时,也许复杂PPP 项目就会变得不那么复杂了。信任在一般意义上如何简化了复杂性,不是我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重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卢曼的著作,我在这里仅就复杂PPP项目,谈几种通过信任简化复杂性的机制,并重点说明这些信任机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帮助读者从另外一个侧面理解复杂PPP问题的决策。

  对专业的信任不要侠义化。PPP是个复杂的合作问题,涉及到很多不同的专业和部门,对专业的信任正在制约着PPP的良性发展。中国对科学技术类专业的信任是根深蒂固的,这是一种简化复杂性的机制,但是这里的科学技术被狭义化了,走向了偏向具体专业和对定量的信任,对整合和定性则缺乏应有的信任。这种思想在刚刚恢复高考制度的时候最为典型,“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理念当道中国。最近这些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们的价值观转向了金钱至上,对金融和经济学的信任与日俱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对经济学和金融的信任也是来自于有定量的手法和很具体的专业知识。其实在复杂的现实问题面前,无论多少个学科的专家学者用定量的方式进行多么复杂的论证,都是一些不同视角而已,要么抓住象尾,要么扭住象鼻,要么是抓牢了象牙等。

  这些专业的结论无论多么科学和精确,计算的结果多么的复杂,最后在确定这个是否是个大象和是个什么样的大象的时候,还需要有人超越定量和具体的专业,回到有血有肉的完整事物本身,进而进行整合性的定性判断,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和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否则所有的定量和专业意见之间谁也难说服谁,最后导致空谈误事。这里提出了一个论点,在定量和专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决策者自己的专业训练、常识和经验,给出定性结论的方法也是一种专业。过去有个小品叫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我在这里要说,别拿整合方法不当专业。

  对制度和程序的信任不能乱用。在PPP项目实践过程中,尊重制度、尊重程序乃至于尊重一个项目的操作流程是必须的,这是政府依法理政的需要,同时也是复杂性简化的方法,否则各弹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严重缺乏效率,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是极高的。最近一段时间在一些城市做项目时,看到了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有些部门拿着中央某些部委的流程和个别说法来简化部门对一个PPP项目应该承担起的责任,也就是通过制度和流程中某些并非重要的问题,简单地把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的项目就否定了。最后项目的发起单位要绕很大的弯子,克服障碍重新提出问题,使得项目工作一再推迟,这种现象已经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了。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除政府对PPP项目操作缺乏理解外,各部门和单位本位主义严重,不愿意承担责任,不愿意创新和担当是重要的原因。说NO容易,只需要找到一个理由就可以了,想说YES比较难,需要把相关因素考虑周全,导致一些部门拿制度和流程说NO成了一种习惯,而不管这种制度流程的宗旨是什么,也不管这种制度的效力有多大,只要有利于自己说NO,就会被拿来一用。呼吁制度的制定者不要轻易制定操作性的制度和流程,尤其不要制定超越本级政府管理事项的操作性流程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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