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去库存的形势从未如此严峻,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化解房地产库存”被列为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
据《北京晨报》报道,“十二五”期间,北京完成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实现了市政府2015年底基本解决保障房有效备案家庭住房困难的承诺。“十三五”期间,在解决已有轮候家庭后,北京市原则上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未来的建设围绕着公租房、棚户区安置房以及自住房展开。
“经适房”或退出市场
经济适用房制度要追溯到1994年,彼时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2007年11月19日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在我国,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转售多有规定,一般要求取得房本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但因其初次购得时大大低于周边商品房,而转售时价格则与周边商品房相差不多,经适房一向被视为“香饽饽”。
既非完全市场化,又非完全政府保障,性质略显模糊的经济适用房,因暗藏“寻租”空间所以自推出后便争议不断,其存废也引起社会争辩。
在2008年中国大规模新建保障房以前,经济适用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力。此后则是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因两者一般以出租为主,并不对外销售,可以避免不少“违规获利”的情况。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表示,经适房应该退出保障房市场,因为管理成本很高,并且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去租赁更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则认为,未来经适房取消是大势所趋。新的经适房也逐渐全面停建,停建后会使一部分保障群体进入公租房、自住房的需求行列。
对去库存有利
“经济适用房逐渐退出保障房市场,是个大趋势。”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
虽然全国各地退出经适房尚未有明确时间表,但各地已有所行动。早在2012年1月,江西省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停建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2年3月,广东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鼓励各地发展小户型公租房,将逐步对现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只租不售。
河南则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停建经济适用住房。
2014年4月1日,烟台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武汉、福州等地的经适房也已陆续退出市场。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去库存”成为明年我国确定的五大经济任务之一。为此,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鼓励各方购买库存商品房出租、鼓励房企降价,以及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等手段一并祭出。
面对巨大库存压力,自2014年开始,多地开发商已选择降价走量去库存。开发商频繁采取以价换量的举措,“打折优惠”、“垫首付”、“送精装”等促销戏法频频上演。随着市场供应不断放量,买房者心态愈发理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去库存,或更多寄希望于供求关系。经适房供应的减少,会加速刚需人群入市,间接为2016年的楼市增添“一把火”。
陈晟认为,保障房未来供应的比例还是比较大,动用货币化政策,通过购买商品房变成保障房的方法,对去库存是有利的。欧阳捷也认为,如果全面停建经适房,对库存来讲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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