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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ppp需要更多关注划拨土地性质问题

发布日期:2017-11-24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随着我国ppp模式的雄起,各地方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载尝试着各类的ppp创新。这些创新里面有值得借鉴的,也有生搬硬套的。在昨天的文章中笔者阐述了有些领域不适宜采用ppp的做法,今天具体来说一下关于养老ppp的问题。

   在日前财政部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期季报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民企参与的养老项目的趋势是大幅增加的。预计到2050年“银发经济”促生的养老产业市场潜在规模在100万亿元左右,所以做养老ppp是完全有发展的。但是我国当前以养老ppp为名目做成了房待产开发也是有很多的。

   就实际情况而言,从各地叫停的这类项目来看,养老ppp开发成了房地产项目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对该项目提供的政策支持,包含提供多少床铺、医养器材等配合工作;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划拨出去的土地性质问题。需要清除,我国的土地性质严格规范了地上建筑的开发性质。通常来讲,土地开发需要地方出具相关文件,而且一般不会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土地一、二、三级联动开发。在养老ppp项目上,如果地方政府选址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话,开发商是有可能概念混淆开发为房地产项目的。但是如果地方划拨的土地为农业流转土地等不具备商业开发的土地,则开发商也不会琢磨做房地产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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