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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不参保不发施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5-05-18来源:新华网编辑:张兰

[摘要]

  上海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不参保不发施工许可证和承包单位动态实名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上海今年将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上海工伤保险;对于暂无法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着力推动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实现当年新建项目全部参保。

  根据工作方案,将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等建设项目施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参保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可优先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由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至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

  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供载明建设项目名称的参保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的,视作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统计显示,全国具有资质等级以上的建筑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从业人员4500万人,但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仅为10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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