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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生活垃圾到2015年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发布日期:2014-06-03来源:bhi-投资政策编辑:李香玉

[摘要]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切实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着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基本实现了县级以上城镇全覆盖,城市和县城(行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4.6%。但也存在各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设施建设滞后一些问题。 根据《意见》,到2015年,青海省所有市、县将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西宁市区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它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其中,西宁市建设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 50%,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基本达到全处理。 《意见》明确,坚持统筹发展、综合利用、建设监管并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提升我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范围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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