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业企业围绕工程质量治理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助推整个建筑业工程质量提升。针对于工程质量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治理过程中创新的管理理念与举措,他们在此有话说……
紧抓重点 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刘志群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程量的不断增加,建筑施工领域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屡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
作为江苏省的“建筑强市”,泰州市率先垂范,迅速响应上级号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泰州建工局(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简称)作为全省13个地级市中唯一单独建制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更是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细化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在此次行动中将工程质量治理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狠抓施工现场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提高施工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常态化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险一金是否按时缴纳、违法分包挂靠问题是否存在、扬尘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同时,全面推广使用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信息平台(LBS定位系统),依托手机载体,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技术水平。
二、加强诚信平台建设,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对现有的信用平台进行技术改造和功能调整,将招投标、审图、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整合到一张“网”上,使信用平台系统的数据实现串联。同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将扬尘治理和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检查结果折合成“信用分”,并在平台上展示,最终将与企业的招投标挂钩。
三、扎实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科技创新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证。今年4月,泰州市在江苏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通过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从而提高建筑的质量和性能。泰州市政府每年设立1500万元专项基金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核心任务,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任务。只有做到这点,工程质量才能得到长久的保证。为此,泰州建工局以提高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为重点,创新地开展了一系列人才培训活动。组织百名企业负责人培训班,邀请优秀建筑企业家现身说法,从现代化管理、诚信经营、多元发展等方面,帮助泰州市建筑企业负责人打开发展思路。组织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和BIM技术研讨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水平。同时,依托施工企业自身,开展建筑工人的培训工作,解决中、初级技能工人的短缺问题,实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当然,面对复杂的建筑市场环境,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因此,我们建议对建筑市场采取全面的治理,在对施工单位不断提要求的同时,也要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 治理工程质量顽疾
陈幼年 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会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督察的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于2014年12月和今年5月组织了两次全面督察,共随机抽查了100个在建工程项目。发现有些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且反复出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属于痼疾顽疾。
主要体现在:一是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的共涉及25个工程项目,占抽查项目的25%;二是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存在重大隐患;三是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未经检测验收就投入使用;四是实测楼板厚度不符合设计板厚,剪力墙强度低于设计强度。
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之所以成为工程质量治理的痼疾顽疾,原因较为复杂。市场方面,主要因为挂靠或项目经理另有其他工程在建,无暇顾及每一个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质量方面,片面强调最低价中标造成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严重的甚至造成楼房倒塌,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安全方面,高大模板专项方案不论证。这个问题除了没有确立“生命至上”的理念外,还因为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包括监理人员忽视了支撑系统的安全性,再则编制高大模板计算很复杂,企业既费事又担心专家论证通不过,再加上监管责任不落实,以致于至今高大模板坍塌仍是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类型。
针对以上工程质量治理顽疾,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完全必要的。但工程质量治理任重道远,不可能靠一次治理行动就能根治,因此,要建立治理的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个人认为,建立长效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创新监管手段。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入手,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平台为依托,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图审为抓手,强化工程质量源头治理。开发了质量安全检查信用评价系统(即“监管通”),将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梳理成1230项检查标准(其中房建标准共有800多项),旨在规范政府监督机构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行为,统一检查标准和内容,实现检查过程信息实时记录上传、留痕。截至6月底,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检查覆盖率为73.57%。实现了责任可追溯,落实了层级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现了监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二要加强信用建设,把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由于“监管通”的使用,使得信用评分有了可靠的基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信用评分适时引入招投标制度改革,即实行技术标+商务标+信用标的新型招投标形式,让信用评价在制度上有了话语权。现在已将试点从芜湖市推向滁州、蚌埠、六安等市,并将在芜湖市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开。信用是市场的基石,通过加强信用建设,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质量安全行为。
三要加大处罚力度。企业最关心的是招投标管理和企业资质评定,个人最关心的是执业和注册。只有在这些方面,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除罚款外,限制参加招投标,撤回、降低直至吊销资质和执业资格,加大违法成本,才能使违法企业和个人敬畏法律法规,使其不敢轻易违法。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自查及纠正方案
周月萍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年下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围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密集出台了多项文件,最为核心的当属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严查。建筑企业应重点注意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及新开工项目,全方位展开自查自纠。若一旦被住建主管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应积极应对解决,切不可消极对待。
住建主管部门检查的要点主要分为4大方面: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关系、资质证书、合同文件、资金往来,针对这四个方面笔者分别提出了纠正方案,以期对建筑企业规范自身管理、防范风险有所裨益。
一、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关系
1.建筑企业在承接项目后应及时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务必与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2.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应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证明,避免挂靠嫌疑;
3.劳务用工,除自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外,应尽量采取合法的劳务分包模式;
4.制定良好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提高自身竞争力。
二、资质证书
1.严格审查分包单位及合作、联营方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各类证照;
2.要求分包单位及合作、联营方提供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证明;
3.建立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设备出租方等)遴选机制,建立相应的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定期调整;
4.在向项目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等资料时,确保分包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且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
三、合同文件
1.施工合同签订主体应与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单位一致;
2.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进行分包的范围,或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分包的文件;
3.向监理单位报审分包单位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实际施工的分包单位名称一致;
4.劳务分包合同计取的费用应仅限于劳务分包工程的劳务报酬及必要的辅材费用,以防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5.材料供应合同等合同文本应以建筑公司名义签订,避免与个人签约;
6.主体工程、关键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购买或租赁主体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
7.内部承包合同要避免出现“自筹项目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等字样;
8.建筑企业务必要对现有的合同文本进行体系化检查,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对合同文本进行完善。
四、资金往来关系
1.严格控制工程款付款流程,所有工程款应由建设单位付至建筑企业账户;
2.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等应直接付至公司账户,避免付给个人;
3.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保函应由建筑企业自行汇缴、出具。
结 语
对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对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承发包管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等所提出的一系列严格要求,建筑企业应积极应对,对自身的管理模式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如自身能力不足的,还可以邀请专家共同“会诊”,及时纠正,以免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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