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BOT/PPP采购策略已广泛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规模大,BOT/PPP项目涉及面广,多方参与,合同安排 非常复杂,执行困难。除了社会政治因素外,还有许多技术经济事项需要认真处理,否则,稍有疏忽就会坠入陷阱。本文难以讨论所有事项,只是探讨其中的一些主 要事项及其隐含的陷阱。
一、提出和参与项目的动机
每个项目参与者都有自己的目的和动机。政府采用BOT/PPP策略的动机通常是利用私人资金解决基础设施短缺的问题和发挥私人公司的高效率,目的是获得项目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而私人开发商的动机主要是利润,如果无利可图,就不会参与。
因对BOT/PPP项目的特性了解不够或有偏差,开发商或政府提出和参与项目的动机会不恰当。常见的陷阱之一是开发商的动机是获得施工合同或销售设备而 不愿意经营基础设施。所幸的是BOT/PPP项目主要是利用项目融资技术筹措资金,借款人对开发商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因而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避免这类陷 阱。
另一个常见的陷阱是政府认为BOT/PPP项目会节省政府开支。实际上,BOT/PPP项目融资不一定会节省政府开支,特别是当政府或国有公用事业公司 签有购买项目产品或服务合同时,更是如此。传统的公路是免费的,修建收费公路可以节省政府的开支。但是,如果政府用影子价格支付路费,而让公众免费使用, 如英国用“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策略兴建的公路,这样的安排并不节省政府的开支。其实,一旦公众接受收费公路的观念,政府也可以修建收费公路,收回政 府投资。传统的水和电都是有偿使用,BOT/PPP采购策略并没有改变这一特性,因而并不节省政府开支。例如,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与私人电力开发商签有27 份购电协议,根据该协议,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在30年内应支付1335亿美元给私人电力开发商。另一个例子是巴基斯坦的电厂项目,政府为兴建装机容量300 万千瓦的新电厂签发支持信,保证按每度电6.5美分购买,每年需要支付16亿美元。
因此,政府在作出使用公私合作采购策略的决定之前,应比较不同的融资安排,选择最有价值的融资方案。一旦决定采用PPP采购策略,应进行项目的财务评 估,决定是否提供必要的支持。最根本的目的是向公众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基础设施服务。此外,应用BOT/PPP采购策略应还有风险转移的考虑。
二、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
是否兴建一个项目取决于市场是否需要该项目的产品或服务以及需求量的大小。因此,首先要确定市场对该项目的短期和长期需要。基础设施不足将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品质。反之,基础设施过剩,则造成资源浪费,降低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忽略市场研究。当政府或国有公用事业公司担保购买一定数量的项目产品或服务时,私人开发商把担保的需求当作市场需求。在BOT电厂(或 水厂)项目中,公用事业单位常常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电(或水)。这种承诺可能导致项目公司忽略市场研究。如果政府也忽略市场研究或过于乐观估计经济发 展,作出乐观的需求预测,忽略对供求平衡的控制,授予过多的项目特许经营权,就会导致供过于求。这种情况在多个国家发生,如菲律宾、印尼、巴基斯坦的电力 项目。中国也不例外,20世纪80年代,电力短缺,因而大力发展电力,结果在90年代出现供过于求的状况;进入21世纪后,又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
实际市场需求比购买保证更重要。如果没有市场需求或市场需求不足,项目会陷入困境。因此,应认真评估产品服务的市场需求并在协议中包含适当的控制措施,确保整个特许期内都有市场需求。
三、项目的财务经济可行性
基础设施项目成本和效益都可以概括地分为两大类:经济成本(直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和社会成本(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财务经济效益(如现金收 入)和社会经济效益(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一个基础设施是否值得兴建,取决于这两种效益是否大于这两种成本。然而,BOT/PPP采购策略将项目的社会 经济效益和财务经济效益分开:政府追求社会经济效益,而私人开发商追求财务经济效益。如果项目财务经济效益低于经济成本,难以吸引私人开发商。这时政府应 提供必要的支持。例如,公路项目中,如果需求量不足,可以授予一定量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授予运营已建成的公路或隧道、桥梁的特许权。或者把赢利的项 目和不赢利的项目捆绑开发。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设施、运动场馆和运动员宿舍楼捆绑招标,利用房地产的高额利润补偿运动场馆的收益不足。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建造非生产设施。当与公用事业公司签有购买合同时,私人开发商可能会陷入建造非生产设施的陷阱。认为只要与公用事业公司的购买合同保证 回收投资和一定的利润,让建什么就建什么。然而,建造非生产设施只增加单位投资成本但不增加生产能力,结果导致抬高收费水平以便收回投资。例如,印尼的 Paiton电厂只是该电力生产基地中的两台机组,但开发商却承担修建娱乐中心、维修中心和通往另外两台机组的公路。这些非生产性设施使电价每度增加 0.75美分。高电价给Paiton电厂带来了许多麻烦:被指控行贿,被要求降低电价,等等。
四、相关法律条例
法律条例对项目的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在BOT/PPP项目兴起初期,没有专门的法律条例。是否允许使用该采购策略,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有些国家的宪法 不允许外国开发商参与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有些国家以个案的形式批准立项。此外,税法对项目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环保法规条例的影响面更广。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开发商忽略对相关的法律进行研究。一是得不到许可,项目胎死腹中。例如,尽管土耳其首先提出BOT的概念,但是土耳其的法律不允许外国 人拥有土地,直到1994年新的立法允许BOT项目后才得以进行。二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的变更,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经济效益受损。如欧洲(英法)海 底隧道项目中,由于政府对运载火车的安全要求比开发商预期的高,结果导致制造成本大大超出预算。
因此,在参与BOT/PPP项目之前,应认真研究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条例,并对可能的法律条例的变更作出恰当的预测,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五、合作伙伴类型的选择
采购策略可以概略地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外购(购买设施),二是开发商融资(购买产品而不是设施)。前者包括(1)自己设计和监督+外购施工(购买自己设 计的设施);(2)由咨询商设计和监督+外购施工(购买自己要求的设施)。而后者包括(1)传统的公私合作采购策略,如BOT、BOOT、BOO,等(购 买产品服务而不是设施);(2)私有化(出售公有资产或由私人承担传统上由政府所承担的工作)。不同采购策略要求公私参与程度不同,风险分担也不同,传统 的公私合作采购策略是利用私人资源,介于外购和私有化之间。
陷阱之一是把公私合作采购策略当作万灵丹。不管项目的特性和周围的环境,一律采用公私合作采购策略。与国家安全有关的项目或没有足够投资回报的项目一般 不适合采用公私合作采购策略。例如试着把公私合作采购策略用于核电站项目。随着经验的积累,公私合作采购策略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不排除将来会用在这一领 域。
公私合作关系类型的选择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项目的特性和各个合作伙伴的期望目标起决定性作用。有些项目建造费较低但运营费用较高,或是建造风险较低 但运营风险较高,这时采用BOT/PPP采购策略可以利用私人企业管理上的高效率。有些项目建造费较高但运营费用较低,或是建造风险高但运营风险较低,这 时采用交钥匙合同也可以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另外,有些项目本身没有足够的现金收入,难以采用BOT/PPP采购策略。因此,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各个合作 伙伴的能力特点来选择合作伙伴类型。所选择的类型应适合项目的特点和合作各方的目标期望。另外,应建立政府的参照体系,在选择采购策略时,应比较各种合同 形式,选择有更合理的风险分配方式。
六、采购程序
通常有三种采购程序:公开竞争性招标、协商招标和两步招标。公开竞争性招标是通过广告让任何有兴趣又有资格的法人参与投标,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取报价最 低的开发商。协商招标是与少数几个潜在的开发商协商,选取最佳的开发商。两步招标是先选取技术合格的开发商,再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开发商。每种采购方式都 有自己的优缺点,应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选择最佳的采购方式。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采用不恰当的采购程序。公开竞争性招标具有公开和透明等优点,为世界银行和各国政府所喜爱,广为应用。然而,过分强调公开竞争招标的方 式,而忽略项目的特性,会坠入采用不恰当采购程序的陷阱。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如需要独特的技术,项目规模庞大等),能参与竞争的开发商很少,这时使用公开 竞争招标的方式并不能达到降低投标报价的目的,使用议标或两步招标效果可能会更好。
采购程序与项目成功关系密切,选择采购程序应考虑项目特性和市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采购程序。
七、特许经营期的设计
特许经营期的设计包括(1)选择特许经营期的结构(单时段或双时段结构);(2)确定特许经营期的长短及形式(固定式或可变式);(3)激励措施(有激励措施或无激励措施)。上述三个要素各有两个选择,可组合成8种以上的设计。
常见的特许经营期是固定的。在固定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情况下,单时段和双时段与激励措施结合可形成4种特许经营期的设计:(1)单时段带有激励措施; (2)单时段不带激励措施;(3)双时段带有激励措施;(4)双时段不带激励措施。其中,激励措施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计出不同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因而得出 更多的特许经营期的设计。
不同的特许经营期的设计有不同完工风险分配。在单时段不带激励措施的设计中,实际运营期取决于完工时间:提前完工,实际运营期比计划运营期长;延迟完 工,实际运营期比计划运营期短。因而完工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如果提前完工,享受比计划长的运营期所带来的收入;如果延迟完工,承担因运营期缩短所造成的 损失。图2显示该设计的实际运营期的长短。单时段带有激励措施的设计与单时段不带激励措施的设计类似,只是完工风险比无激励措施的设计更大:提前完工,实 际运营期比计划运营期长并有奖励;延迟完工,实际运营期比计划营运期短并受处罚。
在双时段不带激励措施的设计中,实际运营期与完工时间无关:提前完工或延迟完工,实际运营期都和计划运营期相同。移交时间取决于完工时间:提前完工,提 前移交;延迟完工,延迟移交。完工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图4显示该设计的完工风险。在双时段带有激励措施的设计中,实际运营期与完工时间无关但奖惩不一 样:提前完工,实际运营期还和计划运营期相同,移交时间与计划相同,但有奖励(取决于激励措施);延迟完工,实际运营期仍和计划运营期相同,移交时间相应 延迟,但受处罚(取决于激励措施)。完工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同分担(取决于激励措施)。
特许经营期的设计选择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项目的施工难度(简单还是复杂)和市场特性(市场型还是合同型)。施工简单的项目,可以比较准确地估计施工 期,完工风险较小。因此,用单时段结构还是双时段结构差别不大。施工复杂的项目,难以准确地估计施工期,完工风险较大。因此,用双时段结构可以降低项目公 司的完工风险。再通过激励措施的设计,进一步调整完工风险在项目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分担程度。合同型市场,政府可以有多种激励措施设计选择,而市场型市场, 选择范围较小。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特许经营期的设计不符合项目的特性,完工风险处理不符合风险管理的原则。如果只强调把完工风险转移给开发商,可能导致开发商提高报价或提出尽可能长的施工期来降低延迟完工风险。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项目公司可能获得超额利润。
八、收费设计
收费设计包括(1)确定基本收费的高低及形式(水平、递减、递增);(2)选择收费的结构(综合收费或组合收费结构);(3)设计调节机制(反映风险因素)。上述三个元素相结合可组合成各种收费设计。
基本收费的高低与特许经营期相关,为了收回投资,如特许经营期短,则基本收费高;反之,则低在。基本收费的形式主要考虑现金流的需要。收费结构是一项还 是多项组成主要取决于生产成本结构。收费调节机制目的是减少通货膨胀、汇率波动、需求变化、生产材料价格起伏、利息波动等因素对项目公司的影响。常见的收 费调节机制有:(1)与消费指数挂钩以便降低通货膨胀的影响;(2)与汇率挂钩以便降低汇率波动的影响;(3)与需求挂钩以便降低需求变化的影响;(4) 与生产材料价格挂钩以便降低材料价格起伏的影响;等等。因此,收费设计应考虑下列几点:(1)在给定的特许期内,收费水平应足够高以便保证项目公司收回投 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2)基本收费形式应尽量与所需现金流吻合;(3)收费结构(综合或组合)应反映生产成本结构;(4)应包括适当的调节机制降低项目 公司的风险。
不同的收费设计有不同风险分配。收费设计的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项目的生产成本特性(简单还是复杂)和市场特性(市场型还是合同型)起着关键作 用。生产成本特性简单的项目,生产成本由一主要成分组成,受外界影响的因素较少,可以比较容易调整收费以反映影响因素的变化。因此,不用组合型收费结构也 能很好进行调节。大多数收费公路项目采用这种收费设计。生产成本特性复杂的项目,生产成本包含多种成份,每种成份受到不同风险因素的影响,综合型收费难以 调整。因此,用组合型结构较好。再通过调节机制的设计,风险因素可以不同程度地降低项目公司的商业风险。大多数水厂和电厂项目采用这种收费设计。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收费调节机制中包含不恰当的风险因素。收费调节机制常用来作为降低风险的措施,但是有它们的局限性:(1)与汇率挂钩可能因忽略社会和 政治的影响而难以实施,也可能产生消费者支付不起的收费。例如,当货币大幅度贬值时,如果相应调高收费,会产生消费者支付不起的收费,或因社会和政治因素 的考虑而不能相应调高收费。(2)把燃料价格直接包括在收费中,可能使项目公司不在乎燃料价格的高低,也可能诱使项目公司使用成本低但效率不高的设备。以 印尼的Paiton电厂为例,项目公司通过中间人购买煤炭,当时的市场价是每吨22~24美元,而供煤合同价格是每吨39.76美元,理由是提供供煤保 障。(3)收费与市场需求挂钩可能导致恶性循环(需求少,提高收费;收费提高,需求减少),也可能诱使项目公司不注意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
因此,在进行收费设计时,应了解收费调节机制作为风险管理措施的局限性:(1)收费调节机制作为风险管理措施难以处理极端事件。所以,应预测极端事件并把它排除在收费调节机制之外,设置上下限。(2)避免收费调节机制中含不合适的风险因素,注意社会和政治的影响。
九、政治风险与担保
公认的风险管理基本原则是风险应尽可能由最有能力评估和控制该风险的人来承担。有些风险因素(如政治风险中的外汇兑换及汇出境外、法律变更等)不适合私人开发商承担,而需要政府以担保的形式来承担。政治风险是PPP项目是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陷阱之一是政府没有或没有准备足够的资源来支持自己的承诺。由于担保是在所规定的事件发生后才需要兑现,而在作担保时并不需要付出任何资源。因而政府常 常没有准备足够的资源来支持自己的担保。因此,项目公司还应向其他机构寻求担保,如向世界银行、进出口信贷机构和政治风险担保机构以及世界银行的多边投资 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和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购买保险。
十、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的应对措施和策略。常见的风险应对策略有:回避风险、转移风险、预防风险、减轻风险和自留风险。每个策略都有各自的用途,一般是综 合运用。在一个项目中,有些风险需要采用回避风险的策略,让对方承担;有些风险需要采用转移风险的策略,通过买保险的方式转移给保险公司;有些风险需要采 用减轻风险的策略,与对方共同分担;有些风险需要采用自留风险的策略,留下来自己承担,但辅以预防风险的措施。
常见的陷阱之一是“高风险高回报”风险管理策略的运用不当。基于风险-回报平衡原则,项目公司要求较高的利润作为承担较高风险的回报。如果其他条件相 同,高回报意味着高收费。高收费会带来许多问题,例如,高收费会削弱竞争能力;如果经济发展不强劲或消费者支付不起,高收费难以维持。确立公平的风险-回 报平衡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不但风险大小难以准确定义,而且风险-回报平衡因人而异。结果是项目公司会被责备收费太高,甚至被指控行贿。因此,在进行投标和 进行分析风险时,避免“高风险高回报”风险管理策略用于纯风险,特别是用于协议投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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