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看了两位老司机对我国PPP模式的精准分(揭)析(露),想来定是值得我等刚拿驾照的新司机学习之对象,看到前辈们如此贴心的分享,不觉共鸣自生,加之时光飞逝,2017已逝,感叹岁月磨人的同时,猛地发现自己接触PPP也已经一年有余,也便有样学样地开个车试试。
一、市场大、市场大、市场大
2016年底,笔者尚为国内某三线城市B+法学院研究生,终日的生活不过是:教室食堂加宿舍,看书吃饭玩荣耀;规律的非常不规律。因为学的是经济法,因为性格习惯不了诉讼,所以最开始就是奔着非诉去的。
偶然的原因,老师问:你听过PPP吗?当时第一反应自然是:咦!老师怎么突然…小火车开的我猝不及防…。后来才发现老师的说的是非诉业务的一种,于是乎带着懵懂开始了对PPP的学习。
但是到咨询公司实习之后,一位业务老总的话,让我受到传销一般的鼓舞,那是第一次“深刻的”接触PPP,尽管她没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妩媚,但也确实迷倒了我,“数万项目,数万亿的市场,一个项目咨询费动辄数百万……”,当是时也,笔者大有些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之感。但是法律人的理性随机告诉我,那我们学法的能干什么呢?当前阶段三个事:合同、谈判、学(充)经(门)验(面)。但是,要知道PPP市场是数万亿的,现在都知道不规范,不久以后,就是你们法律人的天下啦,想想一个项目几十亿,普通的律师上哪儿去找这么大的case?
于是乎,怀揣着“人傻、钱多、速来”的心,笔者迈出了PPP咨询的第一步。只不过后来发现有着一大群法律人走着跟笔者一样的路,大家趋之若鹜不明不白地开始了不明不白的咨询。
二、咨询机构的良心
咨询机构的良心不是笔者原创的,来自同样从事PPP咨询的师姐。但是,我想这应该是中国市场所有PPP咨询机构都应该扪心自问的一句话。
笔者见到PPP的时候(2016年底-2017年初),应该说是我国PPP模式推广的最为迅速的时候,迅速的有些妖艳,妖艳中带着生猛!接触PPP咨询机构的第一个金句就是“最重要的是——关系”,某业务经理:“小伙子,PPP项目,最重要的不是法律,不是财务,不是专业知识,是关系,拿到项目就是成功,而让你拿到项目的只有——关系!”我正疑惑该如何用“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驳,这厮接着说道:“小伙子,让你来就是充点门面,千万不能说自己是学生,你是我们公司的法务,是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国某三线城市B+法学院研究生毕业生,经验丰富(这可能是源自法学生都显老之缘故吧)。”
看着业务经理煞有其事的卖弄着自己的专业证书,自己的专业团队…笔者默念着“社会!社会!”,“惹不起!惹不起!”后来的事情确实也出乎意料,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就那么拿到了,业务经理老哥要价40万,对方还价27万。老哥一口答应,满脸都是应该的,应该的,替他们考虑之类的表情。回程的时候才知道,该项目仅需要我们出一方案两报告,并不承担其他任何事情,老哥说,该项目我们7万也做!我不得不由衷的再次感叹一句:社会!社会!
重要的是,之后辗转几家咨询机构,也都属于财政部中心入库咨询机构。其观点都出奇的一致:关系第一,实力第二。从最开始的“一招鲜,吃遍天”一个模板套所有的项目,大有一种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态势。后来居然也就拿下了那么多项目,还有不少示范。到后来50号文、87号文直到92号文,规范越来越严,紧箍咒越来越紧;加上随着几年的摸爬滚打,政府方自己也混成老(专)油(家)子了,咨询机构想继续混,也变得不那么容易了,所以现在情况应该有所缓解。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吃完原告吃被告”同时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服务的、为了项目打价格战的等等等等。有人戏称2018年的PPP是速冻饺子,笔者看来,这份速冻来的应该!让依然怀揣着不正之心的咨询机构也能反思一下(尽管几乎不可能)。
三、政府方的“痞气”依然存在
跟政府做事其实作为小白还是有充分的心里准备的,但是没想到的是,体制内的“痞气”依然存在。
且不论逢(晚)饭必酒,逢酒必烟这些小事,急功近利、拍脑袋推项目、懒于学习盲目依靠咨询公司等等等等,当然了,此处略去若干字。仅举一例,某污水处理项目,平台公司与咨询机构都成了恶性循环了,会上各种开骂,骂完吃饭喝酒,第二次又是开骂……不行,再举一例,某创业孵化园项目,应平台公司要求,项目公司居然把项目资产卖了、卖了、卖了……,该项目居然还是示范项目,对,示范!又举一例,某文化广场项目,政府方硬要加上宾馆性质之商业开发,还要做BOO…对,这就是他们理解的BOO……
四、大家都难、大家脸色都难看
从最开始接触PPP,教父就言:PPP乃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一场婚姻而不是婚礼。现在看之,此句话真是绝。可分为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看山是山!PPP项目时间跨度较长,政府与社会资本当然不是一场婚礼那么简单,是要搭伙过日子的。所以此时觉得此言颇有道理。第二重境界:看山不是山!接触PPP的各个参与方之后,发现其实各怀鬼胎,大家都是一副“表面笑嘻嘻,心里XXX”的嘴脸,只不过为了各自之利益,不得不走在一起,此时发现,如是,怎可称为婚姻呢?第三重境界:看山还是山!再经历过一段时间,猛然发现,这种各怀鬼胎想着自己的诗和远方,为利益而一起苟且着的状态,竟是大多婚姻之现状,不由得叹服,厉害了我的教父。
在这个一个漫长的PPP婚姻过程中,大家都觉得自己“难”,政府方经常埋怨,我们是有政绩要求的,领导说了话我们只能做,咨询机构怎么这么不省心,做方案都不替换完全还出现别的项目名字;社会资本方想怎么拿到项目,找谁,怎么找?拿到项目了又在想怎么预防政府风险?怎么满足“她那无理的要求”?咨询机构而言:怎么回款?怎么回款?怎么回款?
所以看到当下PPP各方,都是一副过了热恋期的难看脸!
结语
跟诸位专家比,肯定本文算是班门弄斧了,PPP模式运作过程中的问题也绝非笔者三言两语可以道尽,但这也确实是接触PPP以来的困惑或真实感受,马上也该成油腻之年了,面对这么“社会”的PPP,不能仅仅想着独善其身,更要有兼济天下的情怀。当年明月有言:中国历史上,共同创业的人大都逃不过“四同”的结局——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对PPP各方而言,不能光喊着“扎心了老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然后回到初心,让PPP真的能够利国利民,让同归于尽的结果不出现,我辈、油腻一辈、痞气一辈等等都任重道远!
(作者:黎梦兵,湘潭大学法学院ppp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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