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座谈会,研究全面实施营改增问题,听取部分省份意见,部署下一步工作。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0个省(区、市)政府负责人出席此次会议。
李克强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这项改革措施也符合如今中国结构性改革要求, 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
李克强对接下来的营改增进程提出了四大要求:
第一,各地要抓住全面实施营改增、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带来的政策机遇,聚焦经济转型升级,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积极性,扩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有效投资,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壮大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实现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质量效益并进。
第二,在对企业“放水养鱼”的基础上培植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
第三,在推进改革中要避免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不能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要求必须购买本地产品等,防止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各种不当手段争夺税源,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四,地方不能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违规政策洼地,再度新上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从而弱化结构性改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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