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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井盖破损丢失将在六小时内修复

发布日期:2017-03-30来源:中国建设报编辑:伏牛山

[摘要]

   各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在接到有关通知或举报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现场。管线井井盖移位、破损、丢失的,应当补设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补缺或修复;井盖移位、破损、丢失的修复时限为6小时。

   为了避免移位、破损、丢失的井盖“坑人”,天津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共24条,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管线井发生坍塌、渗漏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标准修复;坍塌、渗漏管线井的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管线井影响道路使用且无法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在管线井现场或公开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经公告后仍无法确认管线井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按废弃井处置,恢复道路使用功能。

   碎、裂、废、旧井盖设施由其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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