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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违建“零成本”

发布日期:2016-02-02来源:中国建设报编辑:伏牛山

[摘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省厦门市世平学校后山一处连拆3次又盖起的违建,终于被城管部门拆除了。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治违拆违力度,但违建盖得容易拆起来难,经常是拆了建、建了拆。

   笔者认为,违法“零成本”是违建“停不下来”的原因之一。上文提到的这处地处后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审批手续、早已被认定是违建的房屋,仅仅拆除了事,违法建设者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无需付出成本和代价。

   由于违法“零成本”,违法建设者似乎比执法者更“理直气壮”。此处违建被3次拆除又盖起来,显然,“重盖”的性质和影响更恶劣,违法建设者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但最终,违法建设者仍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只是在多次协商后“同意拆除”。

   拆除违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按理讲,拆违费用应该由违法建设者承担。但在此案中,违法建设者要求“城管组织专业拆除队伍拆除”的单却被政府埋了。这不免令人对违法建设者“心生羡慕”。

   可见,除了违建的建设成本,违法建设者没有为违法行为付出任何代价。违法“零成本”,也难怪违建屡拆屡建、屡禁不止了。查处违建要“斩草除根”,必须改变违法“零成本”的现象,违法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成本和代价,否则,法律法规就等同于没有威慑力的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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