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等“走出去”战略升级版的实施,将会大幅度推动所涉及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设需要能源支持,而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能源先行,电力先行。“一带一路”战略覆盖国家总人口达到44亿,而绝大部分国家人均用电量和发达国家差距甚远,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因此,“一带一路”战略等战略将会为电力能源建设带来新的强劲增长点。海外电力能源投资类公司包含“能源”“投资”两大热点,因此,应该积极把握战略机遇,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政策的指引下进一步“走出去”,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探索以电力投资建设为主的多元领域
关于可再生能源建设。能源合作在“一带一路”战略建设中拥有重要地位,其中,可再生能源将是投资需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途集中有俄罗斯及中亚西亚多个重要能源资源国,这些国家不仅有油气资源,而且水电资源、铀资源、风能和太阳能资源都十分丰富。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等国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另外,在“一带一路”战略之外的“中拉合作”中,能源合作是一个重要板块,与亚、非、中东、东欧和中亚相比,拉美的水电和新能源PPP投资规模最大。
在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提出“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应积极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机遇,持续推进传统的水电业务,同时加强对风电、光伏、潮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探索电力之外的相关多元化领域。随着“走出去”战略升级版政策和项目的出台,电力能源海外投资不应仅仅局限在传统的电力领域,应结合自身能力,努力开拓相关多元化投资领域。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快速推进,累积拟建、在建的海外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24.7亿美元,主要集中在中亚、南亚等地区,投资方向更多以能源、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为主。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应该把握战略机遇,结合自身能力,积极融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煤炭价格的变化会对火电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开辟煤矿业务是电力能源投资企业上游拓展的重点领域,也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等战略进行相关多元化投资的首要选择。对于“一带一路”战略初期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来说,除了钢铁、水泥等基建原料,能源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长远来看,光伏等新能源是能源开发利用的重点,但以目前来说,由于技术和费用上无法达到大规模投产的要求,依仗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是必然之选。“一带一路”战略国家煤炭资源丰富,加大力度发展上游燃料供应,投资煤矿业务,实现煤电联营,不仅能够使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延伸产业链,降低火电发电成本,提高投资收益,而且可以作为公司新的业务板块,积极进入“一带一路”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的能源供应领域,为企业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一带一路”战略基础建设中,不管是先行的铁路、公路、工业园区还是未来城镇化带来的房地产项目,都会产生大量对基础建材的需求。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战略国家如中亚五国,工业落后,对重化工行业环保限制较低,而中国是世界水泥第一生产大国,技术先进,“一带一路”战略为国内过剩的水泥产能带来新的需求空间。为充分把握“一带一路”战略等战略升级版带来的基建投资机会,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开拓建材、水泥业务板块,作为开辟矿产资源投资的相关多元化领域,通过与国内著名建材公司合作的方式,将合作企业的技术优势和本企业的涉外商务经验优势结合起来,共同参与到“走出去”战略升级版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去。
另外,“一带一路”战略还包括能源互通,而电力互通需要电网互通,我国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具备巨大潜力,通过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实现“电从远方来,来的是清洁电”,可以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统筹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而电网也是电力能源海外投资从事电力能源开发的下游配套业务,因此,企业可以积极探索电网建设业务,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国家电网规划和建设。
在投资区域上向“走出去”战略升级版国家侧重
向“一带一路”战略国家侧重。从行业基本面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电力消费水平极低,发展空间巨大。根据2013年的电力消费统计数据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沿线非经合组织国家(下称OECD国家)的人均年电力消费量仅约1655.52KWH,而同期OECD国家的人均年电力消费量约为7579.49KWH,前者仅为后者的21.84%。其中,中东国家人均能源消费量将快速增长,2030年将超过OECD国家。发展中国家电力需求增长速度高于发达国家,预计印度年均用电增长速度将达到5.7%,位居全球之首。因此单从电力消费角度来看,“一带一路”战略沿线的非OECD国家的未来电力消费水平将会有极大的增长空间,伴随着电力消费量的增加,必然会带动这些国家的电力投资。
中亚五国拥有丰富的水利、煤炭等发电资源,开发率低,其不仅需要通过电力相关设施建设满足国内用电量增长需求,而且建设大型电源基地及外送潜力巨大。其中哈萨克斯坦发展迅速,十年GDP年均增长8.5%以上,是中国在独联体国家中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在欧亚地区的第一大投资目的地国,中国也是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一方面,哈萨克斯坦是中亚电力大国,现有电站以煤炭为主,未来将发展开发程度仅2%的水电站、以及油气为燃料的热电站、风电站和核电站等;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基建需求,该国对水泥需求强劲,国内市场供不应求,需要从中国大量进口。哈萨克斯坦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蓝图上“一带”进入中亚的第一站,具有较大的投资潜力,利用其地理优势可进一步向中亚其他四国、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拓展,并辐射土耳其,应对其适当增加关注。
俄罗斯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投资潜力巨大,中俄贸易和能源合作前景广阔,也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国家。受乌克兰争端和美欧经济制裁的影响,自去年12月以来俄罗斯陷入经济危机,卢布暴跌,严峻的经济现状使其政策开始向中国等亚洲国家倾斜,为中俄能源合作带来更多的机会。俄罗斯与中国在电力方面具有巨大的合作空间,而且卢布贬值能够降低电力项目的投资成本,也有利于海外投资进行其他战略资产的购置,应适当加强关注。2014年11月,俄罗斯水电集团公司已经分别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水电站建设达成合作意向。
土耳其、肯尼亚是“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枢纽国家,土耳其横跨欧亚两洲,北临黑海,南临地中海,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点,也是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地;肯尼亚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非洲中转站,是东非海上枢纽。两国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的未来发展空间,应当予以关注。
中东欧十六国地处“一带一路”战略的欧洲终端,也与中国签订了中国-中东欧合作框架,重点区域为高速公路、铁路、港口、能源、电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核电、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电力领域,应对这些国家的合作项目予以关注。
综上分析,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可以对“一带一路”战略重点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耳其、肯尼亚等国以及中东欧国家适当增加关注度,努力开拓新的投资区域。
关注拉美市场。“走出去”升级版子战略中还有一个“中拉合作(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拉美国家与中国距离较远,不包含在“一带一路”战略以内,但其投资前景也非常可观。
拉美地区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产业结构、技术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较弱,资金和劳力不足,而且面临能源消耗不断增长等挑战,而中国具有资金和劳动力优势,同时经济增长带来对能源的巨大需求,因此双方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拉距离遥远,但经贸关系在迅速发展。从投资角度来看,拉丁美洲在中国香港地区、东南亚之后,位列中国对外累计投资的第三位。习主席提出了促进中拉经济合作的三大引擎和六大领域,即以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为动力,推动中拉务实合作全面发展;以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为合作重点,推进中拉产业对接。
拉美的水电资源丰富,且新能源PPP投资规模占优。目前墨西哥正在进行能源改革,将石油、电力和可再生资源正式向私人和外国投资开放。自2014年3月起,智利已有143个可再生能源项目被环境评估部门批准通过,大部分项目都在寻找合作伙伴,其中风能和太阳能项目需要70亿美元投资。在“中拉合作”战略的带领下,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应该适当增加对拉美区域的关注,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PPP项目。
调整企业组织架构,适应战略发展要求
在“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布设网点。“走出去”战略升级版,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给国内企业提供了广大的海外市场投资机会,同时,也给国内众多省份带来经济发展的机会,一些与“一带一路”战略关系密切的省市被称为战略路线的桥头堡。在“一带一路”战略《愿景与行动》中,明确提出新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福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
对于电力能源海外投资而言,在国内布局“一带一路”战略市场,应该以国内核心区为抓手,在新疆和福建地区选择重点城市布设区域经营机构,在更好地分担国内总部职能的同时,可以享受到国家和地区推进战略的政策优势,凭借两地的核心地位和地理毗邻,近距离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场,为公司未来的新市场开拓,获取项目信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起到重要的前期部署和推动作用。
在“一带一路”战略国家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根据“一带一路”战略的最新版图, “一带”,从中国出发,有三个走向,一是经中亚、俄罗斯到达欧洲;二是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三是中国到东南亚、南亚、印度洋。“一路”,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两条,一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二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可以结合公司现有项目资源,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这几条线路中,规划公司未来的海外分支机构布局。如“丝绸之路经济带”两条线路都途径中亚,因此可以在中亚五国中选取一个国家设立营销机构,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向“一带”其他地区拓展;阿拉伯国家所在的西亚地理位置重要,是“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西端交汇地带,有必要在这里选择合适国家设立营销机构;在南亚,巴基斯坦与中国邦交关系最为密切,不仅是“一带”的重要支点国家,又是“一路”的沿岸国家,在此设立分支机构是立足南亚继续拓进的一个优先选择;东南亚地区是电力能源海外投资的核心市场,也是“一带”中南线途径的重要地区,因此可在原有市场基础上选择一个国家设立营销机构充分发挥区域辐射作用;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同样可以在沿线选择合适国家成立分支机构对“一路”进行对接,可以分别在马六甲地区、南太平洋国家、东非地区选择重点国家成立分支机构,其中斯里兰卡和肯尼亚是线路上的支点国家,可予以优先考虑;欧洲国家作为“一带”“一路”三条线路的终端,是发达国家经济圈,对海外投资国家进入高端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分别在地中海国家、中东欧16国和西北欧择机拓展,选择合适国家建立分支机构。
开辟多元化的投资模式,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当前的海外市场营销多以机遇式拓展,而当今的国际市场经营环境,PPP商业模式成为主流。在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的PPP项目出现时,海外投资依靠自身的专业投资和建设运营能力,在有效控制投资项目的风险下,可通过BOT、BOO、BOOT等多种形式开展电力投资PPP业务。大多数电力能源海外投资的市场都集中在东南亚、非洲等不发达地区,随着公司市场的开拓,项目投资模式将会越来越多元化,通过学习欧洲和美洲市场成熟的投资开发模式、市场规则和运作惯例,摸索出发达市场项目的准入规则和投资合作方式,充分借助当地成熟的财税、法律及咨询机构,尝试多种投资模式的可能性,享受双赢或多赢的合作前景和利益。
表格 1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比较
|
绿地投资 |
跨国并购 |
时间与成本 |
成本较高、进入较慢 |
成本较低、进入较快 |
进入市场的能力 |
较低 |
较高 |
结构多样化 |
较少 |
可获得范围经济 |
就业 |
增加就业 |
可能保持不变 |
受东道国政策影响 |
较低 |
较高 |
海外投资项目的开发模式包括绿地控股、跨国并购和财务投资等多种方式。其中,跨国并购是电力能源海外投资未来应着力推动的投资模式。上表显示了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的优劣势比较,与绿地投资相比,并购有三大优势,一是可以缩短项目的建设和投资周期,迅速进入目标市场;二是通过获得现成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设备,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扩大产品种类;三是可以获得目标企业原有的信贷,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大的方便。因此,在“走出去”战略升级版的引领下,电力能源海外投资可以通过并购的方式,进入基础设施等相关业务领域,推动企业快速实现资产扩张;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并购择机进入较发达国家的市场,实现与国外电力企业的强项结合,形成协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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