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将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机制的重要手段,围绕建机制、强宣传、推项目、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全省PPP工作总体情况
(一)着力推动各方参与PPP项目。一是务实培训。我省持续开展分层级、分部门宣传培训。编印了《新常态下的伙伴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1000问》、《PPP模式解读》等实操读本。二是立体宣传。通过电视、纸媒、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立体宣传,广泛传播PPP知识。三是高效推介。在北京举办“央企湘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对接活动”,在上海PPP论坛示范项目专场推介会上重点推出垃圾焚烧发电领域PPP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领域PPP项目和污水处理领域PPP项目等重点系列项目。四是积极对接。在具有稳定现金流和收益的领域选择PPP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分类对接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
(二)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财政部有关PPP管理文件,规范PPP项目在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阶段的操作流程。二是制定《湖南省部分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民间资本投资关键民生领域和具有稳定充足经营性收入的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三是出台湖南省“两供两治”设施建设、生态功能县域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项目财政贴息奖补办法,调动社会资本参与PPP的积极性。四是建立湖南省PPP示范项目联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对口单位与示范项目对接,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
(三)持续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一是建立“三库一平台”,从源头管控项目。2017年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省级PPP项目库、咨询服务机构库、专家库,要求全省所有PPP项目均录入信息平台管理,同时向全国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以公开促规范。二是加强财力测算,防控债务风险。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做好地区和行业平衡,对项目涉及的政府支出责任进行识别、测算和评估,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防范和控制中长期财政风险。三是严格评审制度,保障项目质量。建立省市县逐级、多轮筛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做到宁缺毋滥。规定凡是合作期低于10年,未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采用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或以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实施机构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用PPP模式。四是编制合同范本,促进项目规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机构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样本)》、《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PPP项目示范合同文本》,保障项目各参与方合法权益。
(四)努力打造PPP示范项目。2017年,湖南再次推出省级示范项目117个,总投资1738.99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示范项目316个,总投资4848亿元。其中,已有85个项目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1553.57亿元,有67个项目进入采购阶段,计划总投资881.42亿元。采购+执行阶段项目数占比48.1%,总投资占比50.2%,处于准备阶段的项目117个,总投资1906.23亿元。为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生态强省,2017年,我省倾力打造三个系列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一是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按照“全面覆盖、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计划到2020年,规划投资150亿元,分三批整体打包、集中推进我省28 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均要求达到清洁焚烧标准。二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PPP项目。以市州为单位,分批建设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县域内收集体系,并辐射到其他县市区。省财政对规定时间内建成并运营的县市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补。三是污水处理PPP项目。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在这些领域要求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并对民间资本投入这些领域的新开工PPP项目,符合要求的给予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引导项目加速落地。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省虽然推进PPP模式已近4年,但总体仍属于新生事物,部分地方政府对PPP政策仍存在不懂、不熟、不会用,一些地方简单地将PPP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个别地方甚至异化为政府隐性债务,没有充分认识PPP的真正内涵。同时,我省PPP项目多为市州、区县项目,投资额大、运营期限长、利润相对较低,涉及相关主体多,协调任务重,项目整体推进缓慢,民营资本参与较少。部分PPP项目存在实操不规范,内容设计比较空、财务测算套用模板、绩效付费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监管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我们于今年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二)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我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宣传示范项目,树立成功案例,推广典型经验,突出其引领作用,以示范效应提升工作动力,推动PPP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建立正面清单,对成效明显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补;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检查发现的伪PPP项目、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进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水平。在自身加强研究的基础上,拟联合湖南大学设立PPP研究中心,并联系省内外、国内外专家学者,充分利用高校智力资源,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PPP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人力支撑。同时,邀请PPP参与主体加入研究中心,总结提炼PPP实践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动我省PPP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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