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财政部的指导和推动下,新疆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把推广应用PPP模式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狠抓规范管理,深入推进 PPP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2017年9月末,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我区入库项目共计1124个,累计投资额12012亿元,项目落地率位居全国第二,覆盖14个地州市和19个行业领域,显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规范实施,保障PPP工作可持续发展
经过两年快速发展,新疆PPP项目落地数和投资额实现了大规模扩容。自治区着眼于PPP工作长远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将规范发展和管控风险作为年度工作主线,以财政部指导精神为指针,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高度狠抓PPP规范治理,严格掌握PPP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界线,促进PPP项目设立、运行、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一是明晰PPP工作规范的边界。面对各地PPP市场快速扩容,及时强化监管要求,从“两评一方案”入手进行规范。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听取PPP工作汇报,对PPP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工作部署。2017年7月27日,在自治区财政局长座谈会日程中留出半天时间,对PPP规范发展进行座谈,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厅厅长弯海川结合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工作,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对PPP工作进行规范性治理,提出“两严禁两严格”(严禁借PPP变相举债行为,严禁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严格把关项目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依照法规政策科学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工作要求。9月11日,财政部PPP规范发展座谈会后,自治区财政厅又专题召开PPP规范发展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州PPP工作人员工作建议,明晰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部门开展PPP工作的侧重方向、规范推进PPP模式、严守10%红线不动摇的实际操作措施。及时抽调部分熟悉PPP工作专业人员,对全区入库项目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抽查了14个地州150个本级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规范性,对抽查中存在的超出财政支出上限、财政支出责任测算不准确、不科学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确保各地在推进PPP工作上保证项目合规、方案合理、融资合法。通过系列措施实施,为各地PPP工作划定了清晰界线,有了更加明确的工作约束。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项目实施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了PPP工作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工作开展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地州市主管PPP工作的领导也按照责任分工,加强项目的督导检查,将PPP任务和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项目、部门和责任人,确保PPP项目规范推进。特别是在今年5月财政部50号、87号文件下发后,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转PPP模式等情况,集中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抽查工作,对政府购买服务转换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坚决制止“假PPP”等违规操作行为。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检查,将PPP项目列为检查内容,重点核实各地州市、县市区存在的问题,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自治区财政厅对存在问题的8个地州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理决定,通过督促整改和加强问责,进一步强化了各地各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和自治区动态申报管理系统项目库管理,严格入库标准,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制定了集中清理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强化项目库常态化管理,对新申请入库项目进行分类审核,对不符合财政部规定的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坚决不予入库或清理出库。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财政部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要求,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和史耀斌副部长讲话精神、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规范项目库管理集中清理工作方案,严格新入库项目审核。积极引进各类资源,依托专业力量,全方位、多领域的开展PPP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业务大培训,邀请部分专家和业务骨干,通过集中培训和视频互动等形式,对各地县财政部门、社会资本方、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通过操作实践、项目案例分析、交流探讨形式,着重提升业务人员经济、法律、财务合同管理等相关知识和能力,先后组织培训4期培训1850人(次)。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派出专人,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塔城地区、吐鲁番地区等部门单位上门进行指导,帮助提高业务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提供服务支撑,上下联动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作为牵头部门,自治区财政厅按照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位、计划安排到位、流程规范到位、机制建立到位,加强协助支持力度,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严格项目时效管理,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简化项目审议程序,推动了一大批PPP项目按时推进、落地实施。
一是抓好项目前期储备。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确定了“建设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办法,指导各地根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提前谋划筛选一批边界比较清晰、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技术比较成熟、收益比较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迫切需要建设项目推广PPP模式。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识别工作,在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效益、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经政府同意后将其列入项目年度或中长期实施计划,依托《国家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和《自治区PPP项目动态申报管理平台》,及时组织人员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统一录入自治区PPP项目动态申报管理平台。先后促进一大批重大项目和创新项目签约落地,引入中国交建、中交基金与本地资本新疆交投组成的联合体,推动了“一带一路”重点工程、总投资达708亿元的全国最大规模PPP项目乌尉高速公路建设落地实施。
二是部门联动,压茬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求PPP项目坚持同步推进、统筹推进、合力共进,注重优选具有较强业绩的专业机构深入论证,努力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对纳入储备计划的PPP项目,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可同步开展项目“两评价一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按程序将“两评价一方案”报审,对完成项目可研编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根据需要同步编制完成专题报告。从自治区率先入手,建立联评联审机制,在自治区本级项目推进中,积极与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进本级项目,组织专家对13个本级重点项目进行联评联审,对列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的21个项目,重点推动、跟踪和总结,加强对示范项目定向辅导,指导项目单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选择运作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性和带动性。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炼可借鉴的路径,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设计,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应用的标准流程。积极帮助解决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与发改等审批部门协调,压茬组织立项、环评、建设用地、一案两评等前期工作,重视PPP项目的“最后一公里”,抓好项目督导、跟踪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项目落地的“难点”和“堵点”,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三是提供智力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资源,打造PPP专业服务队伍,为项目策划包装、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采购招标等环节提供全过程、专业化智力支持,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建立PPP咨询机构库,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广泛邀请国内知名PPP咨询机构来疆工作,通过行业协会摸底,积极鼓励本地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注册申请纳入全国PPP机构库和各地分库,搭建了全区PPP专业服务平台。建立PPP专家库和专家顾问团队,为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通过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等方式征集207名专家充实到各级PPP专家库,涵盖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水利、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方面,为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相关各方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持资源。
(三)用好引导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认真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对示范项目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和示范项目奖补,引导社会资金方参与PPP、规范实施PPP项目的积极性。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政策。在充分分析研究近两年PPP项目奖补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开展PPP项目落地年活动,制定了《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省级示范项目奖励标准,按照投资规模不同,进行提标扩面,最高给予90万元奖励,鼓励各级新上快上投资规模大、受益范围广的大型公共服务项目。为引导项目加速落地,对民企参与度高的地县,按因素法给予补助,按照“以奖为主、奖补结合”的分配原则,先后向25个PPP项目拨付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通过奖补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资本参与的吸引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约6205亿元,有力促进了PPP项目加速落地、规范实施。
二是积极组织申报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统筹安排,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积极会同交通运输、水利、环保、住建、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研究梳理各地适合做PPP的重大投资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财务分析、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等,积极筛选推荐60个有稳定收入来源、运营机制较好的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申报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有15个入选第三批财政部示范项目,共获奖补资金7148万元。
三是坚持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PPP情况定期报告工作,建立本地、本部门PPP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在每月5日前汇总各地、各部门计划落地PPP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等,专题行文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定期报告纳入自治区重大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强化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力推动项目规范实施。
虽然我区PPP工作无论是推进项目数还是涉及投资额都较上年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在推进PPP项目过程中仍然存在准备不充分、实施不及时、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一是财政支出责任监控机制尚未建立,10%红线硬性约束有待强化;二是PPP模式融资门槛和资金成本高,PPP引导基金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项目录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
二、2018年PPP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规范发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牢守风险底线,充分发挥PPP模式“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PPP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稳妥推广运用PPP模式。研究建立我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和红线预警机制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财政部门和自治区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供项目咨询、专家评审等技术支持及服务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方案质量。规范项目入库条件,组织规范实施自查工作。加强PPP项目库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原则,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积极落实支持和鼓励PPP发展的政策。运用国家及自治区现有奖补政策,重点鼓励支持扶贫开发、美丽乡村、生态环保、养老等领域PPP项目。充分发挥自治区PPP引导基金的作用。协调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加快对PPP引导基金的投放审核力度,有效解决PPP项目资本金筹措难的问题。建立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对财政部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确保财政部示范项目规范实施,如期落地。
三是实行PPP定期公开报告制度。借助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自治区动态申报管理系统,向社会资本推介全区PPP项目,全面公开项目信息,对公开不及时的项目进行通报。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填报各阶段信息,所有项目在申报自治区项目库时同步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按月统计汇总分析全区 PPP项目进展情况,梳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努力提高全区PPP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两期全区PPP业务和实操专题培训,邀请财政部和国内知名专家授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培训到县市一级,实行封闭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加强业务交流,组织各地PPP工作人员到PPP项目推进较快、实施规范的地州市交流、学习,总结好的经验、成熟做法,筛选典型案例向全区推广运用,带动各地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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