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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PPP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1-09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一、2017年PPP改革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PPP改革财政管理。2017年3月,广西财政厅召开全区财政金融工作会议,向全区财政系统专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PPP改革工作,市县财政局分管局长和PPP业务科股负责人160人参加。年度开展3次面向市县政府领导干部、财政系统、区直部门等组织PPP培训,邀请财政部PPP中心专家在自治区财税改革专题研讨班作专题报告、赴玉林等市讲课。邀请中国政企合作PPP基金来广西与各设区市财政、部分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座谈,落实合作意向。

   (二)加大财政激励引导支持力度。自治区出台了PPP项目落地奖补政策。一方面,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项目引入社会资本金额5%给予当地政府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社会资本和中介机构奖励10—50万元;优先安排PPP专项补助,标准可适当上浮;对PPP项目公司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融资给予50—30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及早研究、积极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推动项目实施机构完善方案。已签约项目需政府承担支付责任的,必须予以安排并列入预算确保合同履行,维护政府信誉,提高社会资本的信心。2017年5月,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申报2016年度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桂财金〔2017〕32号),组织全区申报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截至目前已拨付南宁、柳州等地第一批4个项目奖补资金4070万元。南宁、钦州等市研究出台PPP项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推动本地区PPP项目加快落地。

   (三)扎实做好PPP项目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PPP信息公开要求,2017年3月,广西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17〕15号),完善我区PPP项目信息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范要求,广西财政厅再次对全区已初审、未入库的项目按照新规定审核把关,严格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入库初审,实现“有进有退”,组织全区完善、清理财政PPP信息平台中不具备运作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力争项目信息规范准确、动态更新、实时公开。截至2017年11月30日,广西已入库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24个,计划总投资2353亿元。进入准备、采购、执行阶段项目95个,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590亿元,落地率43.2%,有民营企业参与中标的项目占一半以上。

   (四)加强改革督导调研。2017年,广西财政厅分管厅领导带队赴南宁市开展PPP改革督查调研,实地考察了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和快速公交(BRT)试点项目。第四季度开展PPP改革财政系统专项督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财政系统PPP改革督查核查的通知》(桂财金〔2017〕54号),召开PPP督查工作会。指导市县严把政府支付责任关口,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防止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等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的项目借PPP之名违法违规举债,切实防范“伪PPP”项目增加财政风险。

   (五)积极开展项目示范。精心打造示范项目、树立模板。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了广西第一个落地的PPP项目——南宁市竹排江那考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对运用PPP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给予了肯定。广西财政厅积极配合财政部PPP管理中心和《中国财经报》专题报道那考河PPP项目,并在“中国PPP良好实践”国际研讨会、第三届PPP融资论坛上做典型案例宣传展示,编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案例集。组织全区申报、择优选取广西36个项目申报财政部第四批示范。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推进PPP改革。坚持以“稳增长”为核心,将PPP作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途径,拓宽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进入渠道,拉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广西考察指示精神,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PPP在流域治理、海绵城市、环境监测等生态环保领域作用,引入社会资本的专业化技术和管理。

   (二)规范运作PPP项目。在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今年5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通知》,再次强调了“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各地在PPP推进过程中抓好规范、防范“伪PPP”变相融资等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广西将“抓规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统一认识、强化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实施PPP项目,扎实做好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补贴安排等,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对项目进行统一、规范的信息发布,依法公开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项目推进落地力度。立足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PPP项目落地及规范实施。以污水、垃圾处理等成熟领域为切入点,力争适合的新建项目全面推行PPP试点。发挥财政资金分配职能,进一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主动作为,系统梳理本部门本行业项目,按项目轻重缓急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继续对落地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政企合作PPP基金合作,争取基金投资广西。

   (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队伍。PPP改革专业性强,在项目前期要对未来几十年的政策、市场、财务、法律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和预判,对人才要求高。因此,要加大人才培养,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懂政策、会操作、善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为PPP改革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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