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出借资质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名目繁多的保证金不仅加重建筑企业负担,还造成大量资金闲置。
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此次会议要求,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余全部取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显示,在实施取消大部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等措施后,初步估算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对记者说:“为企业降成本是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过多过繁的保证金造成大量资金闲置。现在国务院取消大量保证金,可以说是为企业减轻了机会成本。”
仅保留4项保证金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制度。
然而近年来,建筑行业的保证金却越来越多。除了上述4项保证金外,部分地区和单位还要求缴纳登记备案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廉洁保证金、差额保证金等各类保证资金。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证金对于规范建筑企业行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少数地方自行规定了名目繁多的保证金,且占用时间过长,给建筑业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清理和规范各方面过多过繁的保证金,有利于降成本、增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实际上,早在2012年,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开始着手研究保证金对行业的影响,并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相关调研究课题。该协会的调研报告显示,行业存在的各类保证金占用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达到五年左右。
该报告还显示,大量资金闲置或无息使用的同时,企业为了生存或扩大再生产,不得已还要通过贷款缓解流动资金的不足,额外增加了经营成本,直接影响了生存和发展。
此次常务会议确定,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还。而且,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推进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
另外,对保留的保证金项目,此次常务会议提出,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
此前,保证金被视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主要方式之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在4类保留项目之中。但是此次常务会议提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记者说:“这说明政府政策不再是‘一刀切’,而是采取区别做法,既要发挥保证金的积极作用,也要为企业减轻负担。”
盘活万亿元资金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常务会议确定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之前,部委和地方政府已有所行动。住建部、财政部在今年4月7日下发通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
今年5月26日,四川省住建厅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四川拟将现有的16类保证金中的12类取消,仅保留投标、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4类保证金。
业内人士分析预计,原来16类保证金通常可占到建筑招标项目估算价的30%左右,而清理之后可减少到约20%。
取消保证金不仅意味着企业能减少部分支出,而且能够避免大量资金被闲置。
中国建筑业协会的报告就显示,以质量保证金为例,2012年时,全国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收入为12.888万亿元,如按照5%的比例估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6440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建筑业利润总额的135%、流动资产总额的7.5%。但是质量保证金实际使用比例仅在6%左右。
李锦也对记者说:“我国大多数施工项目的保证金采用的是现金方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的方式不多。这也造成了建筑企业现金被闲置,不能发挥投融资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常务会议内容显示,实施取消大部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等措施后,估计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另外,在李锦看来,万亿资金被盘活还有利于民间投资的发展。“取消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的一个大背景就是四、五月份民间投资大量下滑,企业负担重、盈利少,投资意愿不足。万亿级资金如果被盘活对民间投资是一大利好。”他说。
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不能像“群众都过河了,你还在摸石头”的慢,也要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乱,务必高屋建瓴,长远谋划,做好推进组织架构、人才队伍、专项考核的顶层设计。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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