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速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实施意见》,到2030年,该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将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据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了该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及强化措施保障等,共计19项内容。
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快速推进,该省明确了工作目标,将重点抓好遂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5个地级城市、10个县级城市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省级海绵城市项目示范。计划到2017年,全省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将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抓紧编制相关规划。设市城市、县城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同时,全省3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重新审视城市建设规划。
根据《实施意见》,该省将统筹推进6类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推进海绵型建筑与住宅小区建设,抓好海绵型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工作,强化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扎实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海绵体建设,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抓好城市水系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海绵城市建设筹资渠道,大力推进PPP模式,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各地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建设资金支持范围。
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不能像“群众都过河了,你还在摸石头”的慢,也要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乱,务必高屋建瓴,长远谋划,做好推进组织架构、人才队伍、专项考核的顶层设计。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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