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管理新要求,为促进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日前,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省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该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意见,明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审批。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步伐,逐步扭转企业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根据本地发展实际,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编制本市、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使之与本地建设总量相匹配。同时要建立预拌混凝土企业供求信息披露制度,每年公布本地区上一年度预拌混凝土产能信息和市场需求规模、结构情况等信息。同时应积极搭建预拌混凝土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平台,通过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能,降低成本,调整混凝土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质量。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企业与设计、开发、施工等单位整合成产业集团,由单一生产预拌混凝土产品向大型预制部品件领域发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推广高性能混凝土政策和标准,加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提高高性能混凝土在工程建设中的使用水平。
《通知》强调,要继续抓好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和信息化管理。河北省将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星级评价标准”,引导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融入标准化管理全过程,企业通过标准化制度,规范厂区绿色生产设施和内设试验室建设,合理配备试验设备,确保原材料、设备运营维护、工艺技术、产品质量、试验检测、市场经营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数据应与省级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对接联网,实现“检测数据与建筑同寿命”。
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不能像“群众都过河了,你还在摸石头”的慢,也要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乱,务必高屋建瓴,长远谋划,做好推进组织架构、人才队伍、专项考核的顶层设计。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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