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 正文行业要闻

住建部办公厅通报2014年11月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5-01-07来源:本站编辑:宋珍珍

[摘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了2014年11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各地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31586个,涉及21819家建设单位、25139家施工企业,共有1411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525家、施工企业991家。

  在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1411个项目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239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11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14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 10%;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209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5%;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他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70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 49%。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525家、施工企业991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111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147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59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36家、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538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94家,降低资质等级的企业1家,吊销资质的企业1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5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他处理的企业379家;责令停止执业的注册人员1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他处理的个人131人;罚款总额2791.8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2万元。

  浙江、吉林、黑龙江、重庆、山东、湖北6个省市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位居前列,黑龙江、浙江、吉林、重庆、云南5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查处的转包、挂靠等4类违法行为项目数量位居前列,辽宁、湖南、浙江、四川、黑龙江、吉林6个省在行政罚款的金额上,处罚力度较大。在强化执法的同时,一些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违法项目加大了媒体曝光力度。

  通报说,仍有个别地方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视不够,对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工作有畏难情绪和消极应付思想,报送的统计报表存在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对这些地方予以批评。如,河北未上报11月份统计汇总报表,甘肃查处的各类违法项目数均为零;部分地方存在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对违法项目的后续处罚处理未能及时跟上;还有少数地方存在报表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或未按规定报表格式上报所属各地级市数据等问题。

【相关阅读】

ppp专题

管理案例

中建-结构转型

中建-结构转型

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不能像“群众都过河了,你还在摸石头”的慢,也要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乱,务必高屋建瓴,长远谋划,做好推进组织架构、人才队伍、专项考核的顶层设计。

 

专题策划

资质管理改革大家谈

资质管理改革大家谈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