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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实行建筑工程实名制务工制度

发布日期:2014-12-16来源:淮安日报 编辑:钟晓颜

[摘要]

  建筑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数量众多,但往往缺乏详细身份信息,不利于管理和维护工人权益。为加强我市建筑领域用工规范管理,全面掌握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我市下发了《淮安市建筑工程实名制务工管理规定》,并开始全面执行。这一《规定》的出台,告别了传统的“以包代管”的务工管理模式,实现了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务工管理方式,更便于了解掌握务工人员现场考勤、履职尽责和工资支付等情况,从而实现工资支付有规定、上班考勤有记录、用工行为有责任、监督管理有依据,促进我市建筑业和谐稳定发展。

  管理用工规范化

  建筑业农民工面广、量大,流动性强,必须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农民工实施精细管理。根据《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分公司成立专职部门负责农民工管理业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明确岗位责任。同时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现场必须配备电脑、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门禁等必要的信息采集设备,方便基本信息的录入。

  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务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施工企业必须监督劳务企业及时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人进场施工前,以班组为单位填写《淮安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花名册》。施工企业根据填写的《淮安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花名册》,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完成农民工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据了解,每个务工人员都要建立一个实名制信息档案。实名制信息必须包括农民工基本信息、劳动合同信息、考勤信息、工资结算信息、人员变动信息等。施工单位进行实名制信息上报及存档时以班组或工种为单位。

  监督违规有依据

  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施工企业或项目部是实施实名制务工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将务工人员录入花名册并在电脑中录入务工信息。同时市及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建筑工程务工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管理部门在检查实名制务工制度执行情况时,应根据实名制管理花名册、项目部电脑中存储的务工人员信息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进行比对。

  对检查中发现未执行建筑工程实名制务工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予以停工整改,给予施工企业暂停投标3个月处罚,项目取消任何评优评奖资格,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双倍缴纳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

  对检查中发现项目现场务工人员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人数超3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每月未按时上报《淮安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花名册》的施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通报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并双倍缴纳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过全面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实现对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有效监管,遏制非法用工和工程转包行为,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建筑业和谐健康发展。力争实现建筑务工人员身份卡全覆盖,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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