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正文协会动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4来源:河南省住建厅编辑:宋珍珍

[摘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关于开展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党委农办(委) 、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建村〔2016〕274号)的要求,为做好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类型分为3类:

  1、保障基本示范村。应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有基本安全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齐全;有基本生活保障,供水、道路、用电等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基本卫生保障,村庄环境干净整洁,人畜实现分离居住,消除蚊、蝇、鼠、蟑危害。(创建标准,详见附件1)

  2、环境整治示范村。应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在以下3方面取得成效:污染有效控制,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收运、有效处理并长效保持,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污水处理覆盖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定运行,90%以上农户及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厕所;公共环境整洁,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整洁且普遍绿化,坑塘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并保持干净,无乱堆乱放;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农房建设有管控,基本消除私搭乱建,村规民约管用,民风民俗规范。(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

  3、美丽宜居示范村。应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6〕8号)相关要求。(创建标准,详见附件3)

  二、创建对象及推荐数量

  示范村创建对象为行政村,原则上为在原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保障基本示范村原则上在贫困县中产生。城中村、异地搬迁村以及“重金打造村”等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行政村,不能列入示范村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每个省辖市每类可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省直管县(市)只推荐1个示范村创建申报对象。

  三、申报程序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会同当地农办、财政、环保、农业部门按照示范村创建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经实地核实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对象,向国家推荐。国家公布示范村名单后,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给予补助资金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报告、PPT汇报材料和视频材料(可选)。

  1、文字报告:申报示范类型、村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重要经验、人居环境主要变化等,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该行政村近三年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邪教组织及参与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2、PPT汇报材料:逐项对照示范村创建标准提供材料,并附反映村庄人居环境状况的照片和说明等。

  3、视频材料:有条件的村庄可提供10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版,文字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做好示范村创建培育,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2、在推荐申报中,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表述言简意赅,严禁弄虚作假,把真正符合条件、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行政村推荐上来。

  具体申报示范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李如清 庄肃茂

  电 话:0371-63680270 63680231

  邮 箱:liruqingjst@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016

  邮 编:450000

  附件:1. “保障基本示范村”创建标准

  2. “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3.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0日

【相关阅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