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于近期出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这是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上得的的消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伟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主持,编制单位广西建设经济协会代表规划编制组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议邀请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戴舜松,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王路生、高级工程师许松梅,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朱惠英、高级工程师谢詹东,广西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冯庆革,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院院长欧阳东作为评审专家,同时邀请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金融办、乡村办等7个区直单位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专家组及与会领导对规划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和充分讨论。
会议认为,《规划》是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二五”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当前发展面临的环境及形势分析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重点、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以及保障措施。规划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基本做到“六个有”(即有方向、有目标、有重点、有举措、有抓手、有布局),符合部门专项规划文本编制体例和基本要求。规划内容基本全面涵盖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方面工作,系统性、纲领性强,较好地体现了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设定目标实事求是,符合广西实际和新常态下的发展特点,与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规划衔接较好,对本系统、本领域未来五年的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同时,与会领导和专家也对《规划》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规划能进一步强化突出重点,并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近期新增的重点工作任务增加到规划内容中,最后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下一步编制组将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经厅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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