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部署安排我省工程勘察设计2016年年报及2017年季报、月报的上报工作。
据了解,我省工程勘察设计2016年年报及2017年季报的上报对象是: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住建部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企业。其中,2016年年报以纸介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1表”至“建勘设5表”,纸介质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电子数据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前;季报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6表”,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上报时间为2017年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
2017年月报的上报对象是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住建部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以及在省住建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其中,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以电子数据方式通过“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上报,上报时间为2017年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
据悉,上述上报工作中的电子数据上报途径,我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入陕西建设网“网上办事”栏目,登录“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点击“统计报表”下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网上完成数据申报;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入陕西建设网 “网上办事”栏目,登录“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陕信息登记系统”,点击“月报”,网上完成数据申报。此外,为编制全国勘察设计收入前50名排序,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
省住建厅强调,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上报时间要求报送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同时,各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并严格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内容及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对未报、迟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省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资质动态考核内容。(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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