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6〕301号
各市住建委(局)、天门、大冶、松滋市规划局,各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发改委(能源局、办):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2015〕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各地在2016年底前要完成地下管线普查任务。目前各地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到成果验收阶段,为保证普查成果质量,规范验收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成果验收标准依据
《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42/T 875-2013
《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DB42/T 1159-2016
其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二、普查成果质量验收
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成果和信息系统验收由项目建设方组织行业专家对探测工程数据和系统建设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
地下管线探测验收参加单位和人员:探测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代表。
信息系统专家验收参加单位和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代表、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代表。
三、项目验收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及信息系统满足项目验收要求的,设区城市及恩施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由当地人民政府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县级市由当地人民政府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设区城市、恩施州住建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按一定比例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地下管线普查项目验收参加单位和人员: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牵头单位、探测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单位、管线权属单位;
验收组:省住建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能源局、通信管理局以及参加普查成果验收的有关专家。
设区城市、恩施州住建委对县级市验收,参照省级验收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
四、地下管线普查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组成员由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以及省直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等专家教授组成。
专家组职责:一是对全省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建议;二是参与编制地下管线普查的业务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并根据需要抽选相关专家对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成果进行专项验收评审及质量评价;三是指导帮助各地解决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其他事项
正在准备进行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项目验收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内容,认真准备验收资料,如实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验收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有关规定。
普查成果及项目验收报告要及时上报省住建厅和当地人民政府。
联系人: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何倩
电话:027-68873050(兼传真)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QQ群号:467609529
电子邮箱:87809645@qq.com
附件:1、地下管线普查验收程序.doc
2、地下管线普查专家组名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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