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下发意见提出,今年起要以试点区域全面统筹建设为重点和引擎,示范带动推广区,全面启动市域范围海绵城市建设。
济南市提出,启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2020年年底前,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上述目标要求,其中2017年年底前,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30年年底前,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上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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