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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方案进行企业宣贯

发布日期:2016-05-23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编辑:宋珍珍

[摘要]

  5月21日,陕建建筑业“营改增”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宣贯会在陕建集团总公司召开,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方案进行宣传与培训。本次会议在陕建集团总公司设立主会场,各建安企业单位设立视频分会场共18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顾群出席培训开班仪式。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省住建厅结合我省计价依据体系的实际情况,对实施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在现行计价依据不变的前提下,我省将采用过渡性综合系数法计算营改增过渡后的工程造价。2016年5月1日(含)起,全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执行调整后的工程计价依据,同一合同工程项目,营改增后造价水平保持稳定,营改增后企业税赋有所下降。

  培训对“营改增”政策及概念进行了说明,并结合全国其他省市建设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实例,梳理了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以陕建集团的典型工程为案例,详细讲解了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原则与方法,并强调了新依据的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并针对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设置、财务软件的运用进行了介绍。

  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建筑企业应深入学习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细则,并积极与注册地国税及地税部门沟通,选择最为有利的调整方式,同时加强采购销售管理渠道,完善专业人员配备与设置,全面做好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工作。(赵芳 齐若天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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