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政策法规

万亿收费公路PPP流程文件将出 明确必须“先立项再引资”

发布日期:2016-12-26来源:凤凰财经综合编辑:宋珍珍

[摘要]

  12月25日,据《经济观察报》消息,一份旨在梳理数万亿收费公路PPP流程的文件正在由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这份文件将明确收费公路PPP模式“先进行项目批复,再引入社会资本”的基本流程顺序。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博士表示,新的流程顺序更符合PPP项目的逻辑次序。先确定立项,完成可行性报告的审批能够减少社会资本在参与PPP项目时的不确定性。优先批复可行性报告,能够提供较为明确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建成后的运行预测等数据,为后续社会引资的环节提供更多的参考数据。同时项目优先立项还能够为后续社会资本进入提供一个更为安全的投资环境。

  这份文件连同2016年12月20日、21日国务院和发改委接连发布的两份针对公路基建审批和PPP项目库管理的文件构成了整个收费公路PPP模式流程的完整脉络,根据这一新的脉络,收费公路项目审批的权限下放到了省级政府层面,同时,PPP项目库的管理流程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

  在这一脉络背后的是整个收费公路建设模式的转轨,即从原有的“政府还贷”模式为主转变为目前以“PPP模式”为主。“可以认为,PPP模式已经成为今后收费公路发展的重要路径,甚至可能暂时是唯一路径”交通运输部科学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翁燕珍表示。

  这一转轨所带来的投资空间达到数万亿,按照财政部PPP数据库9月季报的统计数据显示,仅财政部PPP项目库中,作为收费公路主体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项目投资额就超过了2.6万亿元。

【相关阅读】

投资建设

政策法规

分析研究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