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外资十条》”)目前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外资十条》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逐步推进制造业、服务业、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比如制造业领域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服务业领域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等的外资股比限制,金融业领域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等;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提出广东省财政对外商在广东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投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外资十条》提出加强用地保障。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应保尽保”;强调支持研发创新,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外资研发机构,广东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出将现有投资审批事项及其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称,利用外资是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优势和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意义重大。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推动形成广东对外开放新格局,营造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为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吸引高端人才营造良好氛围。
“《外资十条》聚焦吸引优质外资、高端人才,具有言简意赅、文风朴实、务实管用的特点。每一条措施都有很高的含金量,落地生效后,能让外商体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郑建荣说。
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刘炜表示,《外资十条》出台之后,相信国际的一些创新创业的资源会加快向广东集聚,广东的企业也会进一步加强与外资企业和外资研发机构的合作,我们的高校、研究机构也会加强与海外的大学、研究机构合作,通过这种合作,能够进一步地集聚全球的创新资源,来共同推进广东的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是外商关注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黄光华称,《外资十条》提出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等体系的建设,将对所有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实现知识产权的“快”保护、“严”保护、“大”保护和“同”保护。广东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外资企业创新发展、公平竞争,提供更好的保障。
在推进广东同香港、澳门的互利合作方面,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称,将继续推动粤港澳人员往来便利化,畅通与港澳物流大通道,建立粤港澳金融互连互通机制,构建粤港澳安全高效信息网络,提升粤港澳市场一体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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