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批设立自贸区实验区的三省市中,天津市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2015 年12月2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同日公布施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条例》实施满 一周年时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检查评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条例》依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对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既落实国家对四个自贸试验区的普遍要求,又突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的自身特色。
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8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天津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管理制度”。
天 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2015年4月21日自贸试验区挂牌当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自贸试 验区初期运行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提提供更高位阶的法制保障,参照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做 法,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天津就开始研究制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高 绍林说,自贸试验区在我国是新生事物,自贸试验区立法没有更多的先例可供借鉴和参考。为一个试验区立法,立一个保证试验的法规,在天津市地方立法历史上还 是第一次。通常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从调研、起草到审议通过至少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每一步都需要做非常细致的调研论证工作,但这个条例在4月21 日自贸区挂牌时开始启动,12月24日审议通过,前后仅仅8个月时间,而且对这样一部各界高度关注的立法必须保障高质量,工作紧张程度和难度可想而知。
《条 例》共有8章、58条,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管理、改革、创新提供了基本的法治框架。天津自贸区管委会监管局局长王海东说,落实这个《条例》,还需要做 大量的工作。据了解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尽快研究制定《条例》任务务分解清单,把《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分解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措施。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