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经济要闻

金融和房地产等四行业“营改增”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

发布日期:2015-12-1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靳明伟

[摘要]

   中金宏观研究团队周三发布报告称,目前为止本轮“营改增”减税力度不及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应加快完成营改增改革“最后一公里”,预计剩余四个行业的营改增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报告并称,全面完成营改增,除了进一步减税外,更重要的功能是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而且本轮营改增改革完成后,增值税仍有改善空间。全面完成营改增实现的整体减税规模可以达到9,000亿元左右,与营改增期间GDP比值约为0.4%。

   以下为中金报告要点摘录:

   “营改增”改革将终结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轨税制,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产业分工。

   1994 年中国实行了影响深远的增值税改革,在制造业部门全面实行增值税,奠定了规范的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但遗留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买 的机器设备不能在税前扣除;二是服务业仍旧实行营业税,服务业重复征税的问题没有解决。前者在2009~11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中得到解决。2012年开始 营改增改革,对服务业逐步实行增值税,目前只剩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难点行业尚未改革。

   目前为止,本轮“营改增”改革的减税力度不及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

   增 值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2年到2015年上半年营改增改革累计实现减税4,848亿元,占该期间GDP比重为 0.2%;2009年至2011年增值税转型改革累计减税5,000亿元,占该期间GDP比重为0.4%,显着高于本轮营改增改革的减税力度。具体到行业 层面,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部分营改增行业税负甚至有所增加。

   全面完成营改增,除了进一步减税外,更重要的功能是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分工。

   我 们预计,全面完成营改增实现的整体减税规模可以达到9,000亿元左右,与营改增期间GDP比值约为0.4%,接近上一轮增值税改革的减税力度。与营业税 相比,增值税在消除重复征收和不能抵扣的弊端之后,工业企业便会逐渐放弃全能型的经营模式,转而选择外购服务,不仅促进服务业发展,也可实现制造业转型升 级,推动全社会的产业专业化分工,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

   最后四个行业的营改增预计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1)由于金融业务增值额难确定,国际上一般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但预计此次改革可能会采取6%的增值税税率,并允许部分设备进项抵扣,对金融业税负改变不大。

   2)房地产业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能否对土地出让金进行抵扣,预计以房产销售额与土地出让金的差额作为税基,11%的增值税率将会使房地产业减税明显。

   3)建筑业改革的难点是进项抵扣问题,预计11%的增值税税率将在短期内增加其税负。

   4)生活服务业改革的关键在于行业内企业以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预计将对其采取简易方式按6%和3%征增值税。

   本轮营改增改革完成后,增值税仍有改善空间。

   首先,现行增值税包含17%、13%、11%、6%和3%五档税率,未来可能会将现行五档税率简并为两至三挡,并降低企业税负。

   其次,制造业征收的增值税有出口退税制度,未来可能对服务业也考虑实行出口退税制度。

   此外,营业税变为增值税后,如果未来也实行中央地方共享,则会影响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关系,需要进一步改革中央地方分配制度。

【相关阅读】

ppp专题

投资建设

政策法规

分析研究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