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工程建设网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杂志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PPP项目专题

正在建设中……

业务咨询:(时间:9:00-17:00)

邮箱:manage@chinacem.com.cn

联系人:张艳芳

联系电话:010-68066858

在线咨询: 工程建设网张编辑 工程建设网何编辑 工程建设网魏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经济要闻

两部门:城市轨交建设规划由省级部门初审

发布日期:2015-11-12来源:网络来源编辑:靳明伟

[摘要]

   11月1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程序。

   通知表示,对已实施首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其后续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报国务院备案;初次申报的城市首轮建设规划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另 外,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规划调整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初审,形成一致意见。在规 划环境影响审查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会签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同时抄报住房 城乡建设部。

   业内人士表示,轨道交通审批程序的调整,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审批速度,对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关阅读】

ppp专题

投资建设

政策法规

分析研究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