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全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招标…
发布日期:2014-05-21来源:编辑:
[摘要]
招标项目: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全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合同编号:AG2014/M1-31
鉴于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已具备建设条件,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四川省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全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且已落实。现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工程概况
安谷水电站工程是大渡河干流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级,坝址位于乐山市安谷河段的生姜坡,距上游沙湾水电站约35km,下游距乐山市区约15km,有省道S103从枢纽区左岸通过,对外交通较方便,可将设备运至主厂房安装间。
电站装机容量772MW,装设4台单机容量为190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1-4#机组)和1台12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5#机组,生态机组)。电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1#机组)发电时间为2014年9月,此后3台机组间隔3个月陆续发电,5#机组与1#机组同时发电。
4台单机容量为193.88MW轴流转桨式水轮机由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4台单机容量为190MW发电机由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制造。1台12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由浙江中水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制造。该项目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由其他承包人负责承建。
2.招标范围
本标的具体招标范围为:
(1)卖方提供安谷水电站全厂工业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仪器等(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2)卖方全面承担并负责完成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现场开箱检验、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3)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仪表;
(4)卖方完成合同设备的施工安装。卖方应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安装,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5)卖方负责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服务;提交全套技术文件,组织完成设计联络会;
(6)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技术人员以及在双方协商的其它地点执行合同的有关服务;
(7)卖方负责沙湾水电站工业电视系统接入安谷水电站工业电视系统的接入工作。
(8)未经招标人同意,卖方不得对合同设备的供货进行转让与分包。卖方如需分包的设备,投标时,除报价外,还应在投标书中附上分包人的资格、业绩等资料。招标人有权对分包人的资格进行质疑。该分包设备的技术协调、接口问题和技术保证由卖方全面负责。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其它相关内容。
3.对各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五年内集成过电站工业电视系统或办公楼宇监控系统,且在2个以上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应在贰佰万及以上的)成功投入商业运行一年以上;
3.4投标人应具有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5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提供上述要求资质的资质证书;提供上述业绩设备运行的工程名称、与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关的参数、地址及投运时间,以及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合同协议书或运行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合同或运行情况原件将作为备查资料随时接受招标人验证;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0、2011、2012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1)流动资金应能满足生产本标设备的资金周转需要;
(2)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9投标人近三年如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记录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10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4日~2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业主营地办公楼持单位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单位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其中工本费1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3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业主营地3楼第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power.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营地
电话:0833-3669243
传真:0833-3669421
邮政编码:614000
电子邮件:547002449@qq.com
联系人:高杰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