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客户6月底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6月份。
b.6月底,客户没有按时付款。虽然企业没有收到款项,但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6月份交增值税款项。企业可以变更合同,推迟约定付款时间,避免交税。
c.客户提前付款。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按照收讫销售款项时间缴纳增值税款项。
d.客户赖账跑路。企业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增值税。
因此,先票后款的模式下,如果客户拖欠货款,企业还是应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增值税,但是所得税可以延后。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联合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浙江杭州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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