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对于合同审查的要点包括如下方面: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集团公司内部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营改增”以后,针对合同评审方面增加的要求主要集中于价款的组成和有关发票的一些法律责任事项。法律部门应当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通用合同模板进行修订,对于一些特殊合同,即没有采用通用合同模板签订的情况下,在评审过程中对于价款组成、支付、发票类型及相关责任的界定应予以重点关注。
本文节选自李旭红、赵丽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建筑业“营改增”操作实务解析》一书第四章内容。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联合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浙江杭州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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