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法规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省住建厅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一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5月底。
据悉,检查内容包括三大项:一是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制度和见证取样送检等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检查《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情况;三是检查《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情况。
根据部署,3月31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落实责任。4月1日至4月30日,各市县将在组织辖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检查、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书面台帐。省住建厅将于4月下旬对各地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督查。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对照各项法规标准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罚,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同时,把本次专项检查与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动、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协调起来,突出检查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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