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管〔2017〕2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市县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更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厅印发了《2016年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琼建管〔2016〕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厅日前对各市县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现将有关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主要依据市县住建部门提供的材料,结合省厅掌握的各市县工作情况,对照《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与市县住建部门核对后完成评分认定。从分值情况上看,排名前三的依次为三亚住建局、琼海规建局、琼中住建局,排名后三位的依次为乐东住建局、东方住建局、白沙住建局。(具体详见附件)
总体上,各市县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较往年有所加强,均能将监管职责落实到科股室和具体岗位,将建筑市场监管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中。例如,琼海规建局、文昌住建规划局将省厅出台的建筑市场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措施汇编成册,印发到各项目,推动了政策的宣贯和落地。海口、三亚、文昌、琼中等住建局逢检必查项目承发包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琼中住建局将检查通知通报处罚决定及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对未报先建、肢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较往年有所加强,2016年出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2128个次,检查项目1621个次,涉及建设单位1519家、施工单位1541家,罚款435.44万元。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取得重大进展,绝大部分市县实现使用信息平台办理施工许可审批。诚信评价管理深入推进,部分市县已在日常监管中采集企业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其中海口、三亚、陵水住建局录入并发布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绝对数较多,加大了信用信息的曝光力度。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查处力度仍需加强。执法检查作为行业管理的主要手段,部分市县仍存在“重检查轻处理”情况,属地监管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力度不够,未形成检查闭合。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仍是整改为主,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部分市县全年仍是“零”处罚(处理)现状。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综合执法部门的市县落实行政处罚(处理)的力度不够,例如海口住建局向综合执法局移交多个执法建议,但最终予以行政处罚的项目不多,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脱节,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县在日常监管中虽然对不少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未形成检查通报向社会公布,未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部分住建局不能够按照时限要求落实省厅下发的整改建议书和执法建议书,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久拖不决。
(二)市场主体监管覆盖面不全。目前各级住建部门监管对象主要聚焦在施工、监理企业,但在施工劳务分包、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检测机构承揽业务等方面监管薄弱,也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不够。一方面,各市县对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的重视程度不一。主要体现在信息平台的使用方面,有的市县还没有启用信息平台办理质量安全报监和验收备案,没有完善项目库的建设;有的市县存在“网下”办理施工许可,导致项目库数据缺失。另一方面,还有部分市县在日常监管中未采集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信息采集记录数量与在建项目数量相比比重偏低,诚信体系建设力度还需大力加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监管合力。做好建筑市场监管,规范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生产行为,是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能有效防范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及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住建部门要站在“加强源头治理 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同心,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要敢于突破监管阻力,动真格、硬碰硬,整顿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肃清建筑市场环境,共同推动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发展。
(二)推动政策落地,提升监管水平。近年来国家住建部先后下发了推进建筑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包挂靠认定办法;省厅印发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建立诚信档案手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文件规定;各市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有关管理措施。建筑市场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但监管的手段和水平提升较慢。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政策、宣传政策、用好政策,充分运用建筑市场法律法规指导行业监管。省厅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宣贯,强化层级指导帮扶,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展诚信管理。信息化监管具有公开、透明、高效、可追溯的优势,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使用省厅开发的信息平台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监管等工作。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即将施行,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好信息化监管这一手段,全面采集和公布市场主体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通过构建市场诚信体系、丰富监管手段,有效形成对违规违规行为的威慑力。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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