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意见》([2016]7号)要求,现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二、安全生产考核申请时间
每月1-10日报名(遇法定假日,网络开放报名日适当提前或延后,企业自行留意),超期或人数报满将无法上报。
三、安全生产考核申请程序
申请人进入“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通过企业加密锁登录“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在“初始申报”中填写个人信息、设置职务类别,上传申报材料,选择考试机构提交考核申请,待上报人员状态为“已通过网上预审”后,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书》、《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和其它相关附件材料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在“已通过网上预审”后3日内携带以上纸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或材料不齐全、不合格的,打回考核申请,退回申请材料。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请考核人员申请材料现场确认地点
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山路51号。
五、安全生产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时间:报名当月下旬。
(二)考核地点: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安全生产考核方式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方式;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能力考核采用笔试闭卷答题方式;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待上述2项考核合格后,由省住建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业绩情况进行考核。
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标准
(一)申请材料符合所需条件且完整、真实。
(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三)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
(四)不存在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安全生产考核要点”中对应1.2.11条、2.2.12条、3.2.8条所列任一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企业组织,教育培训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要点”规定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住建主管部门统一公告。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申请材料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四)联系方式
考核报名联系人:孙力斫,电话:0451-53650054;
考核咨询联系人:安小雷,电话:0451-53649355。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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