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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参加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电视电话会

发布日期:2016-07-20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辑:贾爱萍

[摘要]

  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汝州市市政府积极响应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在联通公司9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一是地方政府、企业自行设立的保证金要全面清理、除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余一律取消。二是对保留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企业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工程保证金。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保留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的缴存办法;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保证金。四是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时间制订办法,确保2016年年底前全部返还。对保留的保证金,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返还。五是严格禁止新设立的保证金项目,对违规新设立保证金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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