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保定市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制定好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决定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管理和执法(综合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全省各市、县、市辖区(含独立工矿区)的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等一级局。
二、调研内容:详见本文附件1-附件7。附件内容请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ebjs.gov.cn)“厅发文件”本函条目内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调研范围内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级管理局均要详细填写6张调查表(附件1-6),并按照附件7的要求提供文字资料。所有调查表和文字资料均反馈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请使用扫描仪转换为图片格式的电子版。请各市、县、区各局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表格和资料直接发至省厅指定邮箱。
(二)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同级规划、房管、城管(公用、园林)等局,将调研事项和要求转发至市辖区、县(市)的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等一级局,确保不漏不重,并组织和催报调研资料。
(三)各局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中央37号文件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局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和审定,指定专人牵头负责调研工作,确保按时保质提供有关资料。
(四)请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各管理局将调研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省厅邮箱。
省厅联系人:城建处王哲、法规处焦庆会、规划处张力、建设监察局李铁军,联系电话:0311-87800518。接收调研表格和文字资料的电子邮箱:diaoyana@126.com。
附件:1.各市、县、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调查表;
2.各市、县、区住建领域执法或综合执法队伍调查表;
3.市、县、区住建领域执法或综合执法行使处罚权调查表(一);
4.市、县、区住建领域执法或综合执法行使处罚权调查表(二);
5.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调查表(一);
6.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调查表(二);
7.调研需提供的文字材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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