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专电(记者李美娟)江西省日前出台有关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将完成82.3万户、约270万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根据新出台的《江西省改造约27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实施方案》,江西将从统筹编制改造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搞好房屋征收补偿、同步建设配套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六个方面入手,充分利用财税、土地、融资各类配套政策,确保完成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63.7万户,2018年至2020年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8.6万户的改造任务。
对于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江西省要求2017年城市(含县城)集中成片(以50户为界)棚户区(危旧房)要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城市棚户区(危旧房)要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改造。
对于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管理的城中村,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征收,原农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
此外,到2017年末,江西将基本完成国有工矿(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