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15〕6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积极行动,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 条》和《城市环卫作业扬尘治理措施》,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正值雾霾天气易发多发季节,扬尘治理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扬尘治理,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我省大气质量明显改善,促进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0月14日,省厅会同省质安总与西安市质安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安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5个工程项目,总体来看,大多数建筑工地能够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扬尘防治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工地道路进行了硬化,定期喷淋、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并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二、存在问题
仍有个别建筑工地存在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工地道路硬化后洒水清扫不及时,市政道路两边裸露黄土未覆盖,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
经检查组检查,现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较好的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图书馆工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永利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项目予以表扬(见附件1)。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南长安街改造生态停车场工程项目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2)。请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对通报中不属于本部门监管的项目,将有关情况通报负责该工程监管的部门落实整改,并报送所在市人民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好全力打好“冬防”攻坚战的准备,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二)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规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继续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把扬尘治理纳入日常检查、保障房检查的内容,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使全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为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较好的项目名单
2.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名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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