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15〕96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晋中市规管局,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阳泉市、晋城市执法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报送2014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质质函〔2015〕79号)要求,现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市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 26日前报送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附件可从厅门户网站(www.sxjs.gov.cn-质量安全)下载。
联 系 人:刘志军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传 真:0351-3070624
电子邮箱:liuzhijun9751978@126.com
附件:1.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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