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协【2015】7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精神,推进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落实高水平技能人员推进计划,确保我省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委托,我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师资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主要从各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中推选,参选人员需要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承担技能人员培训授课任务。
二、培训类别
1、安装工程专业: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工程安装钳工、管道工、冷作工、水暖工、通风工、筑炉工
2、土建工程专业:测量放线工、防水工、钢筋工、管工、混凝土工、建筑材料试验工、模板工、抹灰工、木工、砌筑工、油漆工
3、市政专业:泵站操作工、道路养护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石作业工、污泥处理工、污水处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筑路工、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工
4、园林绿化专业:草坪工、观赏动物饲养工、花卉工、花街工、假山工、绿化工、苗圃工、木雕工、盆景工、石雕工、水晶工、养护工、育苗工、植保工
5、装饰装修专业:镶贴工
三、推荐条件
技能人员培训师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法纪,求真务实,严以律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级工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具备行业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高级工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具备行业本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及初审
各市建筑业协会协助承担本地区的推荐工作,中央驻豫企业、省直企业可直接申报。按照技能人员培训类别及工种进行推荐,一人可报多项工种。
推荐单位根据第二条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初审。
(二)复核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对推荐单位所报送的的资料进行复核。
五、组织实施
经推荐选拔产生的师资人才,经培训合格后,纳入“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库”,并颁发证书,该证书在全省各培训班通用。
六、材料报送
(一)提交资料:(各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推荐汇总表及电子版(附件1);
(2)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申报表及电子版(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一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正规照相馆拍照,发送电子版);
(5)毕业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二)以上电子版请按人员打包成文件夹,并请以工种加姓名命名,然后将所有人员资料打包,文件夹以单位名称或推荐单位名称命名,请各组织推荐单位于 2015年9月8日前,将所需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1170247944@qq.com邮箱,纸质版送至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刘晓晗 赵娣 王冰露
联系电话:0371-6628306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
22号楼2层附71号
附件:
1.#FormatImgID_0# | 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推荐汇总表 |
#FormatImgID_1# | 河南省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师资申报表 |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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