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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将启,今年或带动400亿投资

发布日期:2016-08-09来源:网络来源编辑:靳明伟

[摘要]

   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即将启动。

  

  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在系统内部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尚未对外公开。

  

  所谓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通知》提出,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有效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实施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国家能源局表示,鼓励利用互联网手段,在大型建筑、园区、岛屿、城镇等不同规模范围内,特别是新建区和用能扩容区,开展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和政策创新试点。

  

  此前,在6月24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曾表示,预计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将于今年至少带动超过400亿元投资。

  

  开展两类模式试点示范   

  国家能源局将开展综合和典型创新模式的两类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

  

  其中,综合试点示范包括园区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城市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跨地区多能互补。

  

  国家能源局提出,鼓励城市综合示范区对可再生能源渗透率、灵活性资源比例等设置挑战性目标,鼓励开展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研究规划;探索邻近城市间能源生产与消费协同模式;探索弃风/弃光/弃水制氢、供热的循环利用模式。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曾经提出要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和200座绿色能源示范县,但效果并不理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此前对表示,“十三五”建设100%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挑战很大。

  

  同时,典型创新模式试点示范包括基于电动汽车、灵活性资源、智慧用能、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和行业融合五种情景的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

  

  在第一种创新情景下,国家提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较好的城市、景区和高速公路,建设基于新能源发电的充、放、换电设施。试点移动式光储一体化充放电桩,试点电动汽车与充放换电设施集成旅游、餐饮、无线网络服务等功能,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未来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空间很大,Tesla收购Solarcity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磐谷创投清洁技术投资总监张弛对表示。

  

  《通知》提出,开展基于“车电分离,电池自主,能量运营”商业模式的试点。在电动汽车预计渗透率较高地区,电动汽车充、放、换电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车网互动的应用示范,建设电池云平台,高效盘活和利用电动汽车储电能力。

  

  国家能源局要求,通过能量信息化手段,大力发展动力锂电池的梯次利用。积极发展电动汽车短途分时租赁市场,探索发展汽车租赁金融的新模式。

  

  在第五种情景下,国家能源局还提出,开展智慧能源与农业、工业、道路、旅游、教育、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行业融合的创新型试点。

  

  发改委设3亿多专项资金

  

  《通知》要求,地方申请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相关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并编制提交申请材料。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在8月31日前上报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组织专业机构对上报的示范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国家能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文确认。2016年启动的首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原则上每个省(区、市)申报不多于5个。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示范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由能源互联网专业机构组织社会各界专业力量,对各渠道申报的试点示范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试点示范项目建立持续辅导机制。

  

  在试点示范的配套政策上,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纳入重大工程包,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力度,研究完善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投融资、税收、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

  

  李冶透露,“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也安排了3亿-4亿元专项建设资金,对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此外,《通知》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能源互联网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  

  “预计在今明两年,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将大批启动,通过这些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将推动能源互联网的整体落地。”航禹太阳能董事长丁文磊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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