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所在位置:首页 > 基础理论 > 正文基础理论

PPP“出海”仍需行稳致远

发布日期:2017-12-0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模式已成为广泛共识。日前在由中国民生银行和财新传媒共同主办的2017“一带一路”投融资论坛上,有专家指出,跨境PPP项目面临更加复杂的政治、市场、社会风险,要总结国内PPP模式发展经验,避免“大干快上”等教训。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建设极不平衡,需要大量资金支撑。PPP模式支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释放社会资本活力,缓解相关国家政府财政压力,弥补投资不足,提高投资效率和质量,克服原有机制弊端。

   但专家指出,由于“一带一路”建设的PPP项目规模较大且运行方式的多样性,可能存在很多意想不到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等,有效地识别并合理规避风险成为PPP项目成功的关键。

   “从风险类型上讲,‘一带一路’PPP项目与国内项目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政权更迭、汇率波动、资本管制等政治风险比较特殊。”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兼大岳研究院院长金永祥表示,解决这类风险单靠企业自身很难实现,应该在国家层面形成一定规则予以支持。

   市场参与主体对于PPP“出海”普遍较为谨慎。金永祥介绍,有实力“走出去”做PPP项目建设的主要是央企,尤其是以工程施工为主业的央企。与此同时,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暂时没计划”“再看看”。

   专家建议,跨境PPP项目仍需通盘考量,充分总结国内发展经验教训,减少试错成本。金永祥建议总结外资企业在中国早期开展PPP项目经验,即通过多边或双边援助,帮助中国建设PPP规则,从而对PPP实践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同时,企业转型风险和成本较大,国际业务应该在国内经验基础上转型,少走弯路,少交学费。

   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建议,以PPP模式开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还要和实业投资组合。其中,TOD(公共交通导向型发展)模式把项目产生的外溢收入纳入项目的收益,使本来不经济的项目因为商业模式的变化变得更经济。焦小平指出,业务开展还需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着手,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撑保证现金流可持续。

   我国金融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亦面临竞争。“西方金融机构已有长时间跨国经营历史,中国机构在金融理念等方面与其尚存差距。”外交部原副部长何亚非指出,而且我国金融机构开展海外业务时,在可行性研究、市场开拓、融资结构、对外报价等方面,存在各自为政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相关监管部门和机构应着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政策性投资与商业化、市场化投资相辅相成。

   国资委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采购与PPP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吕汉阳建议,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和商业性金融的主体作用,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支持PPP投融资。

【相关阅读】

综合资讯

政策法规

投资建设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