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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升级“闭环”监管

发布日期:2017-11-22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近日,财政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的通知》称,要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这则消息不啻于向投资规模已超17万亿元的PPP领域投下一枚重磅炸弹。该通知不仅明确严控新项目进入PPP库的标准,而且还将对以往入库的项目进行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理。

   经过数年的发展和政府大力推动下,PPP获得了迅猛发展,同时也出现了由政府及地方财政软预算带来的一些弊端。PPP融资的典型特点是有限追索或无追索项目融资,项目融资不同于企业融资、政府融资,它关注的不是目前的实力和水平,而是关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水平。由于特许经营模式未来使用者付费的市场容量、收费机制、排他性机制等不明确,政府付费也存在着换届和信用等问题,使得对PPP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长期现金流量的预期困难,缺乏信心。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股权投资很困难,导致PPP从一种股权投资演变成一种必须给出合理回报水平,而且在一定时期之内地方政府必须接手的投资模式。

   近年来主管部门大力推广PPP模式的初衷,也有着拆解地方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的考量,将之视为渐进去杠杆的重要工具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凸显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有地方政府把PPP作为继续加杠杆的工具。因为在PPP模式下资本金可以由社会资本来出,债务资金可以通过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进行融资。股权融资虽由社会资本出资,但却是明股实债,债务资金要找当地平台公司进行接盘,最后都要转化为地方政府的兜底负债,使得应该去杠杆的PPP成为了一种加杠杆的曲线工具。一些地方把PPP模式简单视作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由此产生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等泛化异化问题,隐性风险逐渐累积。

   如果以债务率来衡量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2016年的数据是80.5%,低于国际通行警戒标准。但随着严控房地产市场政策的持续,地方卖地收入的大幅减少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下降,将进一步凸显软性预算下地方债务的风险。

   中央政府防范于未然,强力规范,进一步明确规定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和泛华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

   去年以来,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领域重中之重的要旨,去杠杆是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央行网站日前刊登了周小川行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文章,指出要防止宏观层面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在实体部门体现为过度负债,在金融领域体现为信用过快扩张。财政部副部长刘伟7月份也曾表示,下一步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

   财政部相关通知的出台应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的相关措施。接下来,大概率会推出有关防范地方政府继续加杠杆、遏制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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